被告在2019年6月至2021年8月之間犯案。主控官曾在庭上播放七個視頻,可見被告殘暴對待大女兒,將她摔在地上、大力拉她耳朵、用力扇她巴掌等。她承認七項抵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罪,昨天被判坐牢36個月。
婦女虐打女兒,還辯稱自己是在管教女兒,必要時才會打她們。她的丈夫翻閱電眼畫面時,發現她不僅掌掴、拳打、猛踢大女兒,四歲的二女兒也曾遭殃,決定報警。
被指虐打女兒的婦女(38歲,家庭主婦)共面對11項抵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罪,她承認其中七項,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量。她早前認罪後,昨天被判坐牢36個月。
被告和丈夫(37歲)育有三名子女,受害的是現年10歲的大女兒和六歲的二女兒。
案情揭露,由于夫婦倆偶爾會把三個孩子獨自留在家中,因此于2018年12月19日在家中客廳安裝電眼。
2019年6月18日,被告的丈夫放工回家,見大女兒的門牙斷了,一問之下才知道被告對女兒掌掴腳踢,導致她嘴巴流血,門牙都掉了。丈夫沒質問被告,立即帶女兒到竹腳婦幼醫院求醫。
丈夫過後感到不安,查看電眼記錄,發現被告粗暴地掌掴腳踢大女兒,再繼續翻閱畫面,才知道二女兒也曾被暴力對待。
被告在2019年6月至2021年8月之間犯案。主控官曾在庭上播放七個視頻,可見被告殘暴地對待大女兒,將她摔在地上、大力拉她的耳朵、用力扇她巴掌以及踢她等。
調查中,大女兒透露,母親從她上幼兒園時已經開始打她,在她上小一之後打得更凶。被告一般在客廳動手,偶爾會拉著女兒頭發,拖進房間繼續打。
大女兒也說,她不敢告訴父親,因爲擔心母親知道後會打得更凶,也沒有告訴學校老師,因爲她不知道可以這樣做。
針對虐打女兒的行爲,被告稱因爲孩子太頑皮了,自己是在管教孩子。被告也稱,她一般只是罵孩子,讓她們待在房裏或是面壁思過,必要時才會打她們。
兒童保護服務處人員家訪 被告叫大女兒向對方撒謊
警方在2019年6月21日接獲報案,兒童保護服務處事後也介入,被告仍無法控制自己,繼續虐打女兒。
2019年12月1日晚上約9時,被告因氣大女兒投訴弟妹,因此拿馬克筆丟向對方,導致大女兒額頭淤青流血,還說她活該。隔天早上,被告知道兒童保護服務處人員會到家裏探訪,叫大女兒向對方撒謊,謊稱自己額頭上的傷是玩玩具時被玩具砸傷。
被告的代表律師爲她求情時透露,被告在2018年12月已跟丈夫辦理離婚。被告透露,自己一個人照顧三個孩子很辛苦,情緒變得不穩定,從2019年12月至今年1月四度到心理衛生學院求助,至今仍不時會做噩夢。
2019年1月,被告發現自己又懷孕了,她當時備感壓力,最終在懷孕八周時獨自去墮胎。
主控官曾說,被告的精神評估報告指她並無任何精神疾病,並沒有很相信暴力行爲會給孩子帶來負面的影響,也很抗拒改用其他方式管教孩子,未來仍有使用暴力體罰孩子的風險。
精神科醫生曾建議,被告往後與孩子接觸時,必須有能確保孩子安全的大人在一旁陪伴。
法官下判前說,希望被告已意識到暴力對待孩子是不對的。他說,被告不該把情緒發泄在孩子身上,希望她服完刑後,覺得自己需要怎樣的幫助,就去尋求有關幫助。
他也希望被告能給予孩子多點愛與關懷,不再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