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少年通過外賣平台foodpanda購買食物、日用品和酒精飲料,再謊稱沒有收到物品要求退款,八個月內騙送餐公司超過1萬5000元的物品,還把酒精飲料放上網轉賣,再撈一筆。
被告的代表律師請求法官給他一次機會,法官讓被告接受評估,待緩刑監視報告以及青年改造所的報告出爐後再下判。
被告共面對九項控狀,包括六項欺騙罪、一項濫用電腦法令、一項抵觸酒類管制(供應與飲用)法令和一項抵觸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
調查發現,去年1月,被告發現一套騙送餐公司foodpanda的方法,就在所點的食物送上門後,謊稱自己沒有收到食物要求退款。
食髓知味,到了4月,被告把計劃“升級”購買日常用品和酒精飲料,並在送貨員把東西送到後,謊稱自己沒有收到商品,要求退款。
他也把酒精飲料放上網購平台及社交平台轉賣,從中賺取1000元到2000元不等。
爲了避免被偵查,被告共使用58個不同的電郵地址和手機號碼訂購食物和商品。
根據記錄,被告在去年1月9日至8月18日之間,共81次謊稱自己沒有收到他訂購的物品,總價值1萬54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