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少年通過外賣平台Food Panda購買食物、日用品和酒精飲料,再謊稱沒有收到物品要求退款,8個月內騙送餐公司超過1萬5000元(約4萬6000令吉)的物品,還把酒精飲料放上網轉賣,再撈一筆。
《聯合晚報》報導,被告的代表律師請求法官給他一次機會,法官讓被告接受評估,待緩刑監視報告以及青年改造所的報告出爐後再下判。
被告共面對9項控狀,包括6項欺騙罪、一項濫用電腦法令、一項抵觸酒類管制(供應與飲用)法令和一項抵觸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
調查發現,去年1月,被告發現一套騙送餐公司Food Panda的方法,就在食物送上門後謊稱沒有收到食物要求退款。
18歲少年在Food Panda平台購物後,謊稱沒有收到食物商品,要求公司退款,白吃白喝八個月。(示意圖)
食髓知味,到了4月,被告把計劃“升級”購買日常用品和酒精飲料,並把酒精飲料放上網購平台及社交平台轉賣,從中賺取1000元到2000元(約3000至6000令吉)不等。
爲了避免被偵查,被告共使用58個不同的電郵地址和手機號碼訂購食物和商品。
根據記錄,被告在去年1月9日至8月18日之間,共81次謊稱自己沒有收到他訂購的物品,總價值1萬5437元。
被告也花500元(約1500令吉)向網友“學招”,3天內25次“免費”電召私召車,導致私召車公司損失576元(1775令吉)。
該網友說,只要設定用PayLah!付款,電召成功後再取消這付款模式,隨後把手機號碼也換掉,私召車公司便無法收到費用。若賬號被封鎖,再用其他電郵地址及手機號碼登記新賬號。
被告用這種方法,于2019年19日至21日,爲自己和朋友25次電召車子,車費共達576元,但他一分錢也沒付。
此外,被告也被指在網上僞裝成提供性服務的女郎,還借用同學的銀行賬號收款。
去年2月,被告向19歲的停學稱自己網上售賣産品,要借同學的銀行賬號收款,把會給同學5%的傭金。
其實,被告是在網絡平台Locanto,以女性名字設立賬號,謊稱自己是願意提供性交易的19歲少女。
他向上鈎者索錢,稱繳付身體檢查費用確保沒有性病、購買保險套、避孕藥等等。
受害者都在繳付數次款項後,懷疑自己受騙而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