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嚴峻,國家和各地的政府、人社廳(局)等部門陸續出台了關于疫情期間勞動關系處理、延長假期、推遲複工等文件。就在1月3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延遲我省企業複工和學校開學的通知》,明確要求,全省行政區域內各類企業複工時間不早于2月9日24時。
那麽,延遲複工,算放假嗎?工資待遇怎麽算?……連日來,紅網《百姓呼聲》欄目收到多起企業“強制複工”的投訴,現特邀湖南仁本律師事務所主任李炎輝及其專業律師團隊來爲您解答有關疑問!
1、在家上班,是否應向職工支付加班工資?
如果屬于延遲複工除外企業在此期間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依法、依勞動合同約定標准支付職工工資,其中,企業在休息日安排職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職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准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2、企業可以強制複工嗎?
不可以。根據2020年1月3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延遲我省企業複工和學校開學的通知》規定:全省行政區域內各類企業複工時間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時。涉及保障城鄉運行的供水、供電、油氣、通訊、公共交通、環境保護、市政環衛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的醫療器械、藥品、防護用品生産運輸和銷售等行業,群衆生活必需的超市賣場、食品生産、物流配送等行業和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及特殊情況急需複工的相關企業除外。
3、強制複工會有什麽後果?
企業提前複工有可能被他人舉報或被有關部門檢查發現,甚至不能排除因提前複工後引發群體性疫情爆發,進而引發比較嚴重的法律後果,根據我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規定,涉事單位和個人需要承擔的責任包括:被有關行政機關責令停産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或者營業執照,處以罰款;突發事件發生或危害擴大,給他人人身、財産造成損害的,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4、因疫情未及時返崗職工如何安排?
優先安排休年休假,可申請事假病假等。
5、假期結束,職工未及時返崗,單位可否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若因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采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或因政府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若非因上述原因導致曠工的,則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及用人單位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執行。
6、員工被隔離,公司能否單方面調崗調薪?
不能。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不能單方面調崗調薪。
7、企業是否可以安排被隔離的員工在家工作?
可以,但不需要支付加班費。
8、員工結束隔離需繼續在家休養的,待遇按照什麽標准支付?
若員工可提供病休憑證的,按照病假處理;因特殊情況沒有病假證明的,用人單位可以優先安排員工年調休、休年假、或調整爲公司福利假期等;員工如果沒有醫療機構病休證明,同時員工其它假期已經用完的情況下,可以向所在單位按程序申請事假。
9、對已確診及觀察期、隔離期的員工,怎樣考勤?
對已確診的員工,在患病期間,不得解除勞動合同,醫療期內發放病假工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用人單位不得立即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對于觀察期、隔離期的員工按照“出勤”執行。
10、員工因擔心疫情而拒絕上班,如何處理?
安撫、溝通、書面通知或遠程工作,無法溝通解決的,及時通知返崗,逾期返崗的,按企業規章制度的規定處理。
11、職工被派往疫區工作被感染,是否屬工傷?
應當視爲工傷。
12、隔離治療或醫學觀察期間,勞動合同到期,如何處理?
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員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采取的緊急措施結束。企業應當支付員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
13、員工治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療費用能否報銷?
可以報銷,由醫保基金支付。
14、企業安排職工前往重點疫情地區工作,員工拒絕的,企業可否處罰員工?
不可以,但特殊工作人員(如醫護人員)以及政府要求保障生産經營的企業員工除外。(記者 王新月)
延長假期期間、延遲複工期間,工資待遇具體怎麽算?一張表帶你看懂:
(注:本次法律服務由湖南仁本律師事務所主任李炎輝及黃華飛、楊佳、王婧、史文生等專業律師提供。)
來源: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