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新加坡貪汙調查局) 自持旅遊簽證入境新加坡後,陳媛媛在短短5個月內5次犯案。目前,她共面對7項控狀,其中包括刑事恐嚇、違反冠病管制令、蓄意傷害公務員等。 第一次犯案 2021年1月8日晚上,陳媛媛在丹絨巴葛附近的一家韓國餐館內用餐飲酒。在醉酒後,陳媛媛先是在餐館內大鬧,導致旁人報警。 在警察到達後,陳媛媛不但沒有收斂自己,反而情緒激動,數次踢向前來的兩位警官。 第二次犯案 2月24日,陳媛媛在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出門,違反了當時的冠病條規。 第三次犯案 2月25日,就在第二次犯案的隔天淩晨,陳媛媛爲了與朋友慶祝農曆新年,便出門參加聚會。根據當時的防疫措施,每場聚會的參加人數不得超過8人。 但在當天的聚會上,一共有15名男女,遠遠超出了8人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