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中國生意夥伴卷走40萬元走投無路,銷售經理僞造女友簽名套現15萬元支票,求情稱以爲愛情能戰勝經濟困難獲原諒,沒想到女友報警揭發。
這名銷售經理林志祥(44歲,譯音),他共面對32項控狀,包括僞造文件和欺騙罪名,指他在2018年8月26日至隔年6月6日,多次僞造女友的簽名,簽署25張支票,從女友的銀行盜取15萬4900元。
他早前承認10項控狀,余項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案情顯示被告和女友在交友應用程序認識,于2018年4月交往。
交往一年後,女友發現銀行戶頭17次有未經她允許的支票提款,便檢查其他銀行賬戶,發現還有8次提款。
調查顯示,被告在女友家過夜時,觀察她的筆迹,學會僞造她的簽名。另外,他也在交往期間,盜刷女友的信用卡支付個人開銷,欠下一筆巨債。被告每次用支票領取的數額介于6000元至2萬元。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1年10月16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