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屍庭昨天重審其中六起發生在2015年至2017年的致命車禍,驗屍官馬文德當時負責這六起案件的研訊。他昨天重新研訊後,維持原先的結論,裁定這六起案件爲不幸的交通意外。另外兩起案件的重新研訊今天進行。
八起由驗屍庭研訊且已有結論的案件,疑因警方調查人員僞造死者家屬、目擊者或肇禍司機的口供並將口供書呈堂,導致驗屍庭昨天重新展開研訊。
新加坡警察部隊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表示,警方在2018年3月審查調查人員張傳立(Cheong Chyuan Lih)駐署警長的調查文件時,發現他涉嫌僞造一些文件,而這些文件與他所負責調查的案件有關,警方隨即對他展開調查。張傳立自2018年12月27日起停職。
主控官援引驗屍官法令(Coroner’s Act)第26(3)條例,指示國家法院重審八起驗屍案,以確定涉嫌僞造的文件是否影響了驗屍官的裁決。
驗屍庭昨天重審其中六起發生在2015年至2017年的致命車禍,驗屍官馬文德當時負責這六起案件的研訊。
他昨天重新研訊後,維持原先的結論,裁定這六起案件爲不幸的交通意外。
庭上揭露,張傳立涉嫌僞造死者家屬、目擊者或肇禍司機的口供書,並在當事人不知情下將口供書呈堂。由于有口供書佐證,當事人未被傳召出庭供證。
他被指截取當事人的筆錄內容,或者捏造部分內容,加入呈堂的口供書中。
在一起羅厘撞死孟加拉籍行人瑪哈穆督伊蘭紮(36歲)的案件,張傳立提呈的目擊者口供書內容,與一名女調查人員早前記錄的目擊者口供相似。該女調查人員主要負責處理普通交通意外的部分,她當時爲目擊者錄口供時並不知道死者已過世,並在得知死訊後將目擊者口供交給張傳立。
在一起德士撞死腳踏車騎士伊斯邁的案件,張傳立被指捏造死者兒子的口供,稱兒子不清楚死者當時出門去了哪裏,但實際上兒子與死者早在案發三年前就斷了聯絡,而兒子僅與張傳立通過電話,並未簽下任何口供書。
張傳立也涉嫌捏造另一名車禍死者陳家發(62歲)姐妹的口供。死者的姐妹是一名聾啞人士,她後來告訴一名手語通譯員張傳立不曾找她錄口供,因此不清楚呈堂的口供書內容從何而來。
警方表示,警察部隊人員須維護法律,並持守最高的誠信和行爲准則。嚴重觸犯法律者將被懲戒,包括被控。張傳立目前尚未被控。由于案件還在調查中,警方不便置評。
另外兩起案件的重新研訊將在今天進行。(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