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諾阿茲蘭昨天承認一項疏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罪名。根據案情,被告案發時在蔡厝港1道撞倒正在過馬路的84歲老婦李瑞華,但被告似乎沒有察覺撞到人,還繼續開車碾過躺在地上的李瑞華。李瑞華被送到醫院已經半昏迷,頭部內外有嚴重的傷勢,最終傷重身亡。
郭培賢 報道
駐署警長駕駛私家車轉出停車場時,沒有注意到過馬路的84歲老婦,把她撞倒還碾過她。老婦頭部受重傷,送院後傷重不治。
被告諾阿茲蘭(Norazlan bin Abdul Aziz,44歲)昨早承認一項疏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罪名,被判坐牢兩周以及吊銷各級駕照五年。
根據案情,被告在2017年9月21日下午4時21分左右駕車離開蔡厝港1道第808座組屋的停車場後,通過第807D座組屋前的閘門准備轉進蔡厝港1道。
不過,他沒有看到正在過馬路的84歲老婦李瑞華(譯音),結果把她撞倒。
現場有一名45歲的目擊者,他當時站在事發處對面的幼兒園外。他原本背對著事發地點,聽到一聲巨響後轉過身,見到老婦已經倒在車子前,立刻跑向車子,邊跑邊大喊要車子停下。
沒按交通規則在交界處停車
不過,被告似乎沒有察覺撞到人,過了三秒後碾過了還躺在地上的李瑞華。
被告過後馬上下車查看,並召來救護車。
急診室醫生指出,李瑞華被送到醫院後已經半昏迷,頭部內外有嚴重的傷勢,最終傷重身亡。
主控官指出,根據閉路電視畫面,被告的視線並沒有被完全阻擋,只要留意就能見到過馬路的老婦。
此外,被告沒有按交通規則在交界處的停車線停車。如果他當時停車,就很有可能避免車禍的發生,因此求判坐牢至少兩周。
被告的代表律師並不反對控方所要求的刑罰。律師說,雖然被告有錯,但是行人過馬路時也應當留意來往車輛,避免意外發生,同時也能保護自己。
被告是在1999年加入警隊,從警員擢升到駐署警長,負責調查涉及財物的罪案。
律師說,被告多年來盡忠職守,多次獲獎,還曾經破獲一個偷車犯罪團夥。
律師指被告已經悔不當初,事件已經成爲他一生的陰影,他至今良心過意不去,想再次對死者的家人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