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爲了確保低收入員工的工資增長高于薪資中位數的增幅,全國工資理事會建議雇主爲總月入少于2000元的員工提供4.5%至7.5%或者70元至90元的加薪,視何者爲高。
工資會周五(10月29日)下午公布工資指導原則時指出,定下70元至90元的最低加薪幅度,是爲了確保最低收入群體能夠獲得更高的加薪比率。工資會也籲請雇主,爲收入相對更低的員工,提供更高的薪資增長百分比。
這是工資會第一次用總月入作爲低收入員工的基准點。去年工資會發布補充工資指導時,將低收入定義爲基本月薪少于1400元。
員工總月入包括基本薪金、加班費、傭金、津貼和雇員公積金,但不包括俗稱第13個月花紅的常年工資補貼、其他花紅和雇主公積金。
工資會也說,業績良好而且收入呈健康增長的雇主,應該盡可能達到加薪範圍的上限,正在恢複中的企業則可以考慮該範圍的中低端。
至于那些仍面對不景氣的行業及企業,工資會建議准備凍結或者繼續凍結全體員工薪金的雇主,爲總月入少于2000元的員工提供50元的加薪。至于有意減薪的雇主,工資會建議他們改爲凍結這些員工的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