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部昨天發出的文告,郭秀華于2018年8月面試了菲律賓籍女子德爾莫,有意雇用對方來新當旅館管家。兩人達成協議,由郭秀華爲德爾莫申請女傭工作准證,而非當局規定的S准證。
旅館老板娘要雇管家打掃旅館,卻未替員工申請正確的工作證件,還教唆丈夫以他的名義爲其中一名員工申請女傭工作准證。夫妻倆各判坐牢六個星期。
案件于本月2日下判,被告郭秀華(58歲)是K2 Guesthouse的負責人,在波納維斯達和惹蘭勿刹經營兩家旅館。她和丈夫溫明發(61歲)因爲抵觸雇傭外籍勞工法令,各被判入獄六周。此外,郭秀華也因非法雇用外籍女傭,另罰款9000元。
根據人力部昨天發出的文告,郭秀華于2018年8月面試了菲律賓籍女子德爾莫(Pirante Jean Delmo,35歲),有意雇用對方來新當旅館管家。兩人達成協議,由郭秀華爲德爾莫申請女傭工作准證,而非當局規定的S准證。
出示醫生證明謊稱聘請女傭照顧家人
由于郭秀華當時已爲另一名菲律賓籍女子阿琳桑甘(Martin Mylene Alinsangan,37歲)申請了女傭工作准證,不能再雇用第二名女傭,她要求溫明發代爲替德爾莫申請准證。
溫明發事後向人力部謊稱,聘請女傭是爲了照顧有特別需要的母親和兄弟,還爲此提呈了醫生證明。
德爾莫2018年10月來到新加坡,她和阿琳桑甘皆在郭秀華經營的旅館當清潔工,不過根據法令,外籍女傭只能在所登記的住處工作。德爾莫工作約一年後事情才被揭穿,她去年11月被判坐牢六個星期,罪名是在申請女傭工作准證時向人力部虛報資料。至于阿琳桑甘,人力部受詢時說,她已接獲嚴厲警告。兩人都不得再到本地工作。
人力部說,所有雇主和工作證件申請者都必須提供詳實的資料,違例者可被判坐牢長達兩年,或是罰款最多2萬元,或兩者兼施。(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