療養院保安患有妄想症,以爲女鄰居穿著暴露故意挑釁他,于是在她家外放炸雞翅、面包和內衣褲,女鄰居和丈夫隨即報警。
被告沙伊姆蘭(37歲)面對4項公共滋擾的控狀,控方以其中兩項提控,余項將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案情顯示,被告去年3月開始擔任保安,並在今年4月28日被派到達萬佛堂療養院工作。由于療養院就在住家附近,被告每天都會步行上班。
被告在女鄰居家外放炸雞翅、面包和內衣褲。(示意圖)
被告上班的路上都會經過一名35歲越南婦女的單位,被告發現每當他經過時,女鄰居衣著暴露、吃著東西,以爲她是故意挑釁,但兩人並不相識。
今年6月4日早上,被告走過婦女的單位時,將一只炸雞翅放在單位外的公共走廊上。隔日早上,他又放了5片面包。
被告也分別在同月7日和10日,把2塊面包和2件內衣褲放在婦女單位外的公共走廊上;種種行爲引起婦女和她丈夫的不滿。
控方指出,心理衛生學院報告顯示,被告患有妄想症,但一直未治療,而這對他的犯罪行爲有很大的影響。
盡管如此,被告在犯罪時並非神志不清,他仍清楚自己的所作所爲。另外,被告有意接受治療,以便以後能繼續工作和養家,因此控方建議被告接受精神評估,看他是否適合強制性治療。
代表律師替被告求情時說,被告10年前就因妄想症去過心理衛生學院,但他因不了解後果的嚴重性而沒有接受治療。
律師說,被告的妄想症是引起他犯罪的因素之一。被告目前與家人同住,他的家人願意監督他並協助他改過自新。
法官允許被告接受精神評估,待強制性治療報告出爐後再下判。案展至明年1月18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