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政府有意規定所有打算離婚、孩子未成年的夫婦必須加入強制育兒輔導計劃。他們接受輔導後才能申請離婚。
目前,只有在育兒和離婚事宜無法達成協議、孩子未成年的夫妻才需要加入強制育兒輔導計劃。
(圖片來源網絡)
這是婦女憲章修正案擬議的新條例之一。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政務部長孫雪玲在國會針對婦女憲章修正案提出一讀。
(圖片來源網絡)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的調查顯示,盡管夫婦達成共識,但只有38%的男女在離婚後,共同負起育兒責任。有鑒于此,當局認爲,那些在離婚事宜上已達成協議的夫妻也應該接受輔導。
此外,婦女憲章修正案通過後,法官有權勸導孩子的祖父母或監護人參加輔導計劃,了解如何更妥善照顧父母離異的孩子。
(圖片來源網絡)
在這同時,沒有遵守探視孩子安排的離異家長可能得接受調解、參加家庭支援計劃、賠償對方損失的金錢和時間、罰款等。孫雪玲指出,有些家長在經曆痛苦的離婚時,可能會利用孩子,結果讓孩子受到傷害。
人生不易,離婚也需三思啊,該不會有人覺得孩子是你們離婚路上的絆腳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