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在12月2日的記者會上說,他認爲辣玉莎須先將被性侵的事告訴家人,之後才能好好地向國會解釋她說謊的原因。但辣玉莎前天的供詞,推翻了工人黨領導所設的這個前提。
一個謊言隱瞞了三個月,究竟是否如工人黨領導所言,是爲了要給盛港集選區原議員辣玉莎時間,向父母報備她的性侵遭遇才公開澄清?
這個關鍵問題非但沒有越辯越明,反因辣玉莎前天再次到國會特權委員會聽證會上做的供證,而增加了更多疑問。
辣玉莎8月3日向國會撒了謊,捏造經曆對警方做出不實指控。8月8日,她與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主席林瑞蓮和副主席費沙三名領導開會告訴他們實情。
這場約一個小時,在畢丹星家裏進行的會議之所以重要,因爲那是工人黨三名最高領導第一次見面討論辣玉莎撒謊的事,它爲工人黨接下來該如何處理此事定了調。
無論是在12月2日工人黨召開的記者會上,或是畢丹星等三名領導同月9日至15日在國會特權委員會召開的聽證會上供證,他們都異口同聲說,當時最關心的是辣玉莎身爲一名性侵生存者的心理狀態,所以未立即追究責任和指示她盡快澄清謊言。
畢丹星在記者會上說,他的判斷是,辣玉莎必須先將被性侵的事告訴家人,之後才能好好地向國會解釋她說謊的原因。他過後也在聽證會上提到,會議結束後,他在辣玉莎離開前,要她先與父母談一談。
換言之,如國會特權委員會成員,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兼律政部第二部長唐振輝在盤問畢丹星時所言,辣玉莎是否對國會說明真相,取決于她的父母是否已知道她遭受過性侵的往事。
辣玉莎前天的供詞,推翻了工人黨領導所設的這個前提。
被唐振輝問及她記不記得會議結束後,畢丹星送她到門口時叫她先把性侵的事告訴父親,辣玉莎答:“不記得。一點也不記得。”
10月4日,辣玉莎第三次在國會上重複對警方的不實指控。對于在這之前有沒有領導跟她確認,她是否已向父母坦承性侵遭遇,她回答:“沒有。他們只在8月8日的會議上問過。”
10月的國會會議舉行兩天,辣玉莎4日再次說謊後,隔天還有機會糾正,但是辣玉莎卻沒那麽做。她供證稱,若領導明確指示她10月5日澄清,她會照辦。
畢丹星則說,他認爲辣玉莎沒有誠實以對,是因爲還沒與父母說清楚。當時距離她第一次說謊已整整過了兩個月,如果兩個月都說不清楚,他沒信心辣玉莎一天內就能處理好。
另一方面,在整個論述曝光的時間點上,最先提到要給辣玉莎空間處理家事的是畢丹星,那是在本月2日舉行的工人黨記者會。
同日,辣玉莎首次被國會特權委員會傳召問話。她當天的供詞三次談到家人,但沒有提到黨領導指示她先告訴父母再澄清。
那三次指的是辣玉莎准備在11月1日向國會認錯前,她與家人討論講稿內容、她爲什麽沒有第一時間把說謊的事告知家人,以及她何時對父母透露被性侵。辣玉莎10月12日與黨領導達成認錯的共識,她是在那之後的“幾個星期”才與父母談論性侵事件。
從撒謊到認錯,間中隔了三個月之久,讓辣玉莎的父母知道她遭受過性侵是否是關鍵?辣玉莎與工人黨領導至今各說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