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謊言隱瞞了三個月,是爲了給辣玉莎時間先向父母報備性侵遭遇、領導沒有給予明確指示,抑或是因爲她的精神狀態不佳?
從誰決定繼續撒謊,到誰最先提出要澄清事實,辣玉莎和團隊成員的供證與三名工人黨領導對事件的描述形成強烈反差,兩種截然不同的說法,成了羅生門。各方的陳述有哪些出入?這裏整理出辣玉莎和黨領導之間的五大分歧點。
① 先向父母報備才公開澄清?
在國會上撒謊這等大事竟然拖了三個月才曝光,工人黨領導稱是爲了要給辣玉莎時間處理家事,向父母報備她的性侵遭遇後才公開澄清,不過辣玉莎卻說不記得領導曾提起她父母。
工人黨秘書長畢丹星在上個月2日召開的記者會上說,他當初的判斷是,辣玉莎必須先將遭性侵的事告訴家人,之後才能好好地向國會解釋她說謊的原因。
去年8月8日,辣玉莎首次與畢丹星等三名領導開會說出說謊的事。畢丹星在接受國會特權委員會引證時說,會議結束後,他在辣玉莎離開前,要她先與父母談一談。辣玉莎供證時被問及記不記得畢丹星的話,辣玉莎答:“不記得。一點也不記得。”
② 去年8月8日決定如何應對?
畢丹星8月8日召集工人黨主席林瑞蓮和副主席費沙與辣玉莎一起開會,辣玉莎在會上承認在國會撒謊,並透露在澳大利亞留學時曾遭嚴重性侵。
據辣玉莎形容,黨領導當時的反應是“極度失望”“很氣憤,但也有些同情”。不過費沙供證時否認領導生氣說法,說他們感到吃驚,嘗試安慰辣玉莎。
費沙說,會議上沒有再論及說謊的事,因爲辣玉莎很難過。
但辣玉莎之後再次被傳召問話時反駁,如果當時她無法繼續談論這件事,那怎麽可能如黨領導所稱,他們要她自己決定該怎麽做,而且之後還轉而討論其他課題。
辣玉莎說,當時黨領導告訴她,無論事情是否再次被提及,都無須澄清事實。
畢丹星否認曾指示辣玉莎繼續撒謊,並指說法是子虛烏有。他強調,只告訴辣玉莎他們必須處理說謊的事,但要她先跟父母談一談。
③ 要把謊言“帶進墳墓”?
辣玉莎說,8月8日她與黨領導會面時,畢丹星當著林瑞蓮和費沙的面叫她“把事情帶進墳墓”。她會後很快發短信給秘書助理羅佩英和黨幹部納登,並轉述這句話。但畢丹星否認說過這樣的話,並堅持他要求辣玉莎爲自己的言行負責。
10月3日,畢丹星再次與辣玉莎見面。根據辣玉莎的供證,畢丹星告訴她,隔天國會開會可能提到她說謊的事,如果她選擇繼續不實陳述,他不會對她做出評判(there would be no judgement)。
羅佩英和納登之後約見畢丹星時,也親耳聽到畢丹星說出“不會做出評判”。他們同樣把這句話解讀爲,黨領導授意辣玉莎繼續隱瞞事實。
畢丹星說,這句話的意思是如果辣玉莎承擔責任,他不會加以評判。但辣玉莎否認聽過畢丹星這麽說。
根據林瑞蓮11月29日記錄的筆記,畢丹星在工人黨內部紀律聆訊上提醒辣玉莎,他10月3日曾告訴她要怎麽處理事情“是你的決定”(your call)。這雖然不是他當時的原話,但他堅稱要表達的意思是他沒有讓辣玉莎在澄清事實和撒謊之間有選擇余地。
④ 哪一方先決定要說實話?
如果畢丹星10月3日已告訴辣玉莎要她在國會澄清事實,那辣玉莎隔天的表現與這個期望不符。面對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在國會的诘問,辣玉莎向畢丹星發短信求助:“畢丹星,我該怎麽辦?”
求助無果後,辣玉莎當衆重複謊言。這使林瑞蓮惱火,因爲這加深了不實陳述,“使情況更糟”。
當晚畢丹星與林瑞蓮和辣玉莎短暫會面,辣玉莎提出要將事實和盤托出。
根據畢丹星的證詞,辣玉莎當時神情恍惚地說:“也許還有別的法子,那就是說實話”。畢丹星回複:“但看看你做的是怎樣的決定,你已經做的決定。”對于辣玉莎提出要澄清事實,他說:“好,那我們談談。”
畢丹星10月12日召林瑞蓮和辣玉莎開會,黨領導首次明確提出要辣玉莎對外澄清事實。辣玉莎說,她決定澄清事實是因爲這件事會影響她往後的日子,如果不澄清“我無法自處”。
但根據林瑞蓮的供證,辣玉莎開始時還不太願意決定道出真相,這讓她和畢丹星都很生氣。辣玉莎是在與他們討論後,同意這是最好的做法。
⑤ 精神狀態不佳所以撒謊?
“情緒激動”“淚汪汪”“解離症”“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自我能力否定傾向”,這些是工人黨三名領導在聽證會上用以形容辣玉莎精神狀態和提到的精神疾病名稱。
辣玉莎和工人黨領導對于澄清謊言的經過各執一詞,互指對方在聽證會上撒謊。
例如,辣玉莎曾發短信給她的秘書助理和一名黨幹部,稱三名領導要她把在國會上做的不實陳述“帶進墳墓”。畢丹星供證時否認那麽說,還指辣玉莎可能患有解離症,即說話前未經過思考,建議特權委員會考慮安排她接受精神評估。
辣玉莎之後接受了心理衛生學院精神科專家的評估,證明她並未患有任何會導致她無法說實話的嚴重精神疾病。辣玉莎再度被傳召供證時指,畢丹星和林瑞蓮以精神疾病抹黑她,是非常離譜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