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擊疫情中,醫務人員就是前線戰士,他們舍小家、顧大家,全力救治患者、防控疫情。
然而,諸如撕扯醫生口罩、向醫生吐口水、以暴力拒不接受隔離治療、在醫療機構起哄鬧事、傷醫殺醫……一些涉醫違法犯罪行爲最能引起全民公憤。
爲了保證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和安全健康,最高法、最高檢、國家衛健委和公安部聯合發文,嚴打疫情防控期間涉醫違法犯罪行爲!
近期的涉醫犯罪影響惡劣
上述四部門7日發布的通知提到,近期,個別醫療衛生機構發生患者及家屬毆打、辱罵醫務人員、故意擾亂醫療秩序等行爲,嚴重侵害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當前,疫情防控正處于關鍵時期,保障醫務人員安全、維護正常醫療秩序是打贏疫情防控攻堅戰的重要保障。
這7類犯罪情形要嚴打!
按照四部門發布的通知,實施下列侵犯醫務人員安全、擾亂醫療秩序行爲,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
(一)毆打、故意傷害、故意殺害醫務人員的;
(二)以暴力、威脅等方法非法限制醫務人員的人身自由,或者公然侮辱、恐嚇、誹謗醫務人員的;
(三)對醫務人員實施撕扯防護用具、吐口水等行爲,可能導致醫務人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
(四)以暴力、威脅等方法拒不接受醫療衛生機構的檢疫、隔離、治療措施,或者阻礙醫療衛生機構依法處置傳染病患者屍體的;
(五)強拿硬要或者故意損毀、占用醫療衛生機構的財物,或者在醫療衛生機構起哄鬧事、違規停放屍體、私設靈堂,造成秩序混亂、影響疫情防控工作正常進行的;
(六)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醫療衛生機構的;
(七)其他侵犯醫務人員安全、擾亂醫療秩序的情形。
公安機關:及時出警、快速處置、及時立案偵查
通知提到,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發生上述情形的,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及時指導醫療衛生機構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采取果斷措施,最大程度保障醫務人員和其他患者安全,維護醫療秩序並及時報警,協助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公安機關接到報警後應當及時出警、快速處置;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依法及時立案偵查,全面、規範地收集、固定證據。
檢方:從快批捕公訴 法院:該判死刑的堅決判
按照要求,對上述情形中構成犯罪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從快審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訴。人民法院應當加快審理進度,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正確適用法律、准確定罪量刑。
對犯罪動機卑劣、情節惡劣、手段殘忍、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或者所犯罪行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社會影響惡劣的被告人,予以從嚴懲處,符合判處重刑至死刑條件的,堅決依法判處。
嚴防“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通知要求,重點督促指導承接疫情防控工作的醫療衛生機構強化安保工作,根據需要組建應急安保隊伍,重點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醫院發熱門診、隔離病房等人流密集的重點診療區域安全保衛工作。主動排查調處化解各類醫患矛盾糾紛,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嚴防“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