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窺對面座組屋的兩名鄰居成瘾,21歲青年特意送上包裹要與鄰居當朋友,結果包裹被退回,他爲此心生不滿展開“報複”,5個月內多次上門騷擾,更在面書指兩人是膽小鬼和騙子等。
被告孫賢峰(譯音)面對4項控狀,包括抵觸防止騷擾法令、偷竊、破門入屋子和蓄意傷人。他昨天承認其中兩項,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根據案情,兩名受害人是住在被告家對面座組屋單位的鄰居,被告從他家就能看到受害人單位。
被告孫賢峰前天承認騷擾兩名鄰居,還偷走朋友阿嬷的150元。(海峽時報)
受害人發現被告經常偷瞄他們家,還朝他們揮手,不時還偷拍他們的單位。
今年2月,被告留了一個包裹在受害人家外,裏頭有兩件球衣和一罐餅幹,還有一封信表明被告想與兩人做朋友,並對自己偷拍他們的家而感到道歉。
受害人婉拒被告的好意,把包裹交還給被告的父親。父親當時向他們保證已指示兒子刪除偷拍的照片,並代兒子賠償189元(約567令吉)給兩人。
被告惱羞成怒,在2月24日至7月3日之間以頻頻盯梢和騷擾他們。
其中,被告拆下受害人家門外的農曆新年裝飾,並取走受害人家門外的鞋子、墊子,以及把裝有洗發精和保健品的包裹後丟到垃圾槽。被告也將煙頭和雞蛋丟在受害人家門外。
被告還在網上找到受害人的個人資料後,將資料張貼在他的面書,並留言指“受害人曾承諾若我騷擾他們,他們才會關上窗簾和百葉簾,但我已一個半月沒騷擾他們,他們卻持續躲在窗簾後面避開我,還在面書上屏蔽我。
被告還罵他們是騙子和膽小鬼,並注明他只是陳述事實,沒有要冒犯他人。
偷走朋友阿嬷150元
見朋友阿嬷的手提包放在桌上,青年竟起貪念使出“調虎離山計”把朋友支開,再趁四下無人時偷走朋友阿嬷的150元(約450令吉)。
根據案情,被告去年2月26日下午2時上門探訪14歲朋友。朋友的70歲阿嬷後來回家,順手把手提包放在桌上後,叫孫子去親戚家走一趟。被告跟朋友一起離開後,阿嬷跟著上廁所。
被告看到手提包後起貪念,他注意到朋友出門沒鎖門,于是半途告訴朋友他要回家,實際上卻繞了一圈溜到朋友住家,潛入屋內偷走阿嬷手提包內的150元現金。
他得逞後離開時,不巧被還未走遠的朋友看到,朋友趕緊問他在幹什麽,被告答也不答拔腿就跑。阿嬷事後報警處理,被告的父親後來替兒子賠了150元。
根據控狀,被告也曾在今年5月3日蓄意傷害一名同姓男子,拳打對方眼睛和腹部。控狀沒提及這名傷者與被告的關系。
被告沒有代表律師,他周四求情時表示他如今已知錯,不再騷擾兩名鄰居,也不再對家人使用暴力,懇請法官輕判。
法官下令提呈緩刑監視報告,案展明年2月7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