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姐與男友預先支付了兩年租金,沒想到住進公寓後與房東起了爭執。
(新加坡26日訊)一次過繳付兩年4萬8000元租金(新元,約合14.8萬令吉),情侶住進高檔公寓後發現問題多,繼續住下去頭痛,不住又擔心租金拿不回,陷入進退兩難,不知如何是好!
向《聯合晚報》申訴的情侶,是從事科技業的王小姐(27歲)和男友,今年5月在濱海灣高檔公寓The Sail看中一間兩房單位,決定租下其中一間睡房。
兩人稱,房屋經紀出租房子前表示,另一睡房將會空置,只有房東偶爾會來住。可是過沒多久,房屋經紀就時不時在沒有事先通知一聲的情況下,直接把陌生人帶上門看房,讓兩人感到很錯愕,感覺隱私被嚴重侵犯。
兩人多次向房屋經紀交涉,關系也因此鬧僵。
王小姐說,房屋經紀原本開出的租金是每個月3000多元(約9259令吉),但如果一次過支付兩年房租,月租可以減到2000元(約6173令吉)。至于另一間空房,王小姐稱房屋經紀有說空房不會出租,會留給在海外的房東回國時住。
心想不會被打擾,兩人因此決定一次過繳付兩年4萬8000元的租金,並于今年7月初搬入。
然而今年10月,房屋經紀開始帶人來看房,令他們錯愕不已。“有時連預先通知都沒有,直接開門來看房,我們覺得隱私被侵犯。”
除了帶人看房,廚房的“使用權”也成引起爭執,王小姐稱,搬進去前,房屋經紀曾說廚房空間是屬于他們的,結果入夥後,他們卻發現廚房櫥櫃堆滿雜物,他們嘗試清理時被罵,因爲他們只租下“一半的廚房”,因此只能清掉一半的雜物。
兩人也指房屋經紀變本加厲,最近帶人上門看屋前要他們清走廚房的食材和餐具,聲稱要讓廚房看起來幹淨整潔。“他還說不照著的話就會把都東西丟掉,我們只好全部收進睡房,要用時才拿出來。”
博納:一次過收2年租金不是行內常見做法
博納(PropNex)集團執行長林永福受詢時表示,一次過收兩年租金不是行內常見的做法,他不建議租客一次過繳付數年房租。
林永福指出,在預先支付兩年租金的情況下,凡事房東說了算,租客不會有任何好處。
“如果租客退租,房東可能不退還租金。如果房東破産,屋子被收回,租客也很難向房東討回租金,除非通過法律途徑。”
(聯合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