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自今年10月以來
至少有398人陷入
電子商務平台的釣魚式騙局
共損失至少450萬新幣
騙子冒充銀行向客戶發出簡訊,聲稱他們的銀行賬戶或信用卡有問題。簡訊還提供一個僞裝成銀行網站的網頁鏈接,要求客戶輸入銀行信息和密碼。當受害人點擊連結後,提供銀行卡資料和一次性密碼。受害人發現網銀被盜後,才驚覺自己受騙。
還有騙徒冒充電子商務平台員工向受害人,聲稱賬戶出了問題,或者付款有差異,平台送獎品等,騙提供在購物平台的賬戶登錄、信用卡資料,以及一次性密碼以便查證
銀行提醒,錢一旦離開客戶的賬戶,追回的可能性很低。
上半年釣魚網站騙局:210萬新幣
最大一筆損失64萬8000新幣
華僑銀行在12月8日至17日間
接獲26起通報涉及金額高達14萬新幣
一名涉嫌多起網上電子商務詐騙的31歲男子落網,受害者將款項轉入嫌犯的戶頭之後,卻沒有收到貨物。
據新加坡法令,欺騙罪最長10年監禁,另加罰款。洗錢罪最長十年監禁及最高50萬元罰款;無照經營任意種類付款服務罪名,罰款高達12萬5000元,或最長3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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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參考 /聯合早報,8視界,網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