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德士司機催促付款,醉漢不僅挑釁德士司機打架,還揮拳暴打德士司機。
被告傑拉德(29歲)面對七項控狀,包括蓄意傷人、打架滋事、惡作劇及偷竊罪名,他在2021年12月29日(星期三)承認兩項罪名,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後,被判坐牢29天。
根據案情,程姓德士司機(60歲)于2019年11月1日淩晨3時許,從裕廊阿連納鄉村俱樂部接載被告和另兩名乘客時,被告已經喝醉。德士抵達裕廊西組屋樓下時,被告表示要用星網轉賬服務(NETS)付款。但司機數次要求他拿出提款卡,但被告一直用手機,沒有理睬他。
司機心急催被告付款,被告這時突然發怒,竟挑釁司機下車打架。當德士司機走向被告時,慘遭被告揮拳打中胸膛和下巴。司機嘗試報警,但他的手機遭被告打掉,司機彎腰撿起時,被告還從後踹了他的臀部一腳。
附近組屋居民見狀馬上報警,司機送院治療,胸膛和臉部淤青,獲得四天病假。(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