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找跑腿、當看護,獅城男從大馬走私貓狗,“包山包海”月賺2000元(約6000令吉),開審一周前決定認罪,前日被判坐牢26周。
新加坡《新明日報》早前報道,2020年3月2日,交警在惹蘭巴哈(Jalan Bahar)往林厝港一帶設置路障,淩晨3時50分攔下一輛車子,檢查發現後車廂的紙箱內,藏有似乎被注射了鎮定劑的三只小貓和三只小狗。
涉案的司機是郭玉財(36歲),同謀是蕭文全(35歲),而主謀是39歲的何春偉。郭玉財和蕭文全早前認罪後,各被判坐牢24周。何春偉則一開始選擇不認罪,開審一周前才改變主意,開審當天認罪。
何春偉。
他面對12項觸犯動物與飛禽法令的罪名,早前承認其中六項,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量。
調查揭露,2019年11月,一名人稱“彭老大”的男子聯系何春偉,說要找人幫忙從柔佛新山走私動物來新。
何春偉稱兩人已認識20多年,談妥後,他找來認識七年的蕭文全,問他是否有興趣賺外快,每跑一趟可賺500元(約1500令吉),蕭文全答應接下這差事。
2020年3月2日,蕭文全按照計劃,到新山把車開到指定的寵物店,讓員工“上貨”,再把車開回新加坡。他接著在先驅廣場的多層停車場和郭玉財碰頭,由對方把“貨”送到位于巴西立伊萊雅台(Elias Terrace)的私宅。
私宅單位是何春偉早在四個月前租下,主要是把走私的貓狗暫時放置在該處照顧,直到有人把它們拿去售賣。
他承認,被捕當天並非第一次犯案,而他每月可賺2000元。(人名譯音)
主控官指何春偉利用關卡檢查的漏洞,一犯再犯,若非遇上路障,或許至今仍繼續走私。
何春偉的律師求情時則說,所有涉案人都各有所職才能完成走私,因此應給予同等刑罰。
律師也說,何春偉當時經濟出狀況,父親離世後需獨自扛起養家重擔,也要照顧母親。他也希望能展期服刑,好能陪母親過年。法官批准他至2月14日才開始服刑。
公園局和移民局受詢時聯合表示,帶動物入境需獲得當局批准,而來源和健康情況不明的動物可能帶來傳染病的風險,甚至成爲恐怖分子走私危險物品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