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地裏將四層樓店屋出租給33人,非法行徑卻因一場造成2死3傷的火患而曝光,協助他人管理非法宿舍的孟加拉籍客工,周四被判坐牢兩周,以及罰款2萬4000元。
被告拉伊漢(43歲)在周二已經認了五項罪狀,包括抵觸雇用外來人力法令、規劃法令、防火安全條例和魯莽行事。控方以其中三項提控他,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
由于被告沒有能力償還罰款,因此得額外坐牢六周代替。
庭上之前揭露,Sim Hua公司是在2014年12月,以二房東的身份租下店屋。更早前就已住在宿舍裏的被告,在Sim Hua接手後協助公司董事梁偉成(47歲,譯音)打掃宿舍,幫忙收租,甚至充當招攬其他客工入住的“代理”,以換取住房折扣。
被告2015年1月搬出宿舍,但仍繼續協助梁偉成,並從中獲得報酬。
國家法院副首席法官兼主簿珍妮花瑪麗(Jennifer Marie)周四下判時表示,在把店屋改造成非法宿舍的過程中,被告扮演的角色並不吃重,但他清楚知道店屋被用作非法宿舍。
她指出,被告還在民防部隊上門檢查時,按照梁偉成的指示安排一些住戶搬離,妨礙民防人員辦事,舉動抵觸了防火安全條例。爲此,她判被告坐牢兩周。
另外,被告雖有工作准證,卻沒有管理宿舍的相關准證,他轉成“自雇外國人士”後,抵觸雇用外來人力法令,因此被判罰款4000元。
根據市區重建局的發展管控指導原則,住所如果讓超過八名工人入住,就被視爲宿舍,被告也因此觸犯規劃法令,得再承擔2萬元罰款。
被告獨自出庭,全程低著頭,聞判時表情凝重。
該起造成二死三傷的火患發生在2015年4月3日淩晨3時30分,位于芽籠6巷的這間非法宿舍,疑因二樓電源處起火,最終導致建築客工瑪蒙和霍森死亡,另三名客工受傷。
梁偉成的案件還在審前會議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