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毒局懷疑男子涉毒,半夜摸黑上門突擊,男子竟對三名肅毒局幹員動粗,包括拉扯女肅毒員的頭發並把她猛甩在地,前天被判罪名成立。
被告林明銘(譯音,40歲)不承認三項蓄意傷害肅毒員的控狀。
根據控方的結案陳詞,六名肅毒局幹員于2020年4月3日淩晨時分展開執法行動,突擊被告和室友所住的公寓單位。
其中五名肅毒員和一名公寓保安來到被告五樓的單位外,另一名肅毒員則留守公寓底層。
五名肅毒員大聲表明身份及猛敲被告家門,並警告若被告不開門就破門而入。
被告過了許久後才開門,但一開門後就大力甩門,導致一名肅毒員被門打中。不僅如此,被告也猛拉一名女肅毒員的頭發,並把她甩在地,還咬傷另一名肅毒員的肋骨。
其他肅毒員立即沖入屋內制服被告和他的室友,並在屋內搜出一些疑似毒品的物件。庭上揭露,被告爲此接到嚴厲警告,至于室友如何被處置則不得而知。
被告在庭上未否認傷害三名肅毒員,但他聲稱家中的寵物狗當時在吠,他因此沒聽到肅毒員的敲門聲,而且肅毒員也沒有表明身份,他出于自衛才作出反抗。
被告也辯稱若他清楚知道門外是肅毒員,他就不會在開門前撥電給保安。
法官下判時表示,肅毒員上門時正值淩晨時分,四周相當寂靜,肅毒員敲門和表明身份的聲量理應非常響亮,就連留在一樓的肅毒員都聽得很清楚,被告沒理由聽不到。
另外,肅毒員當時不斷在門外警告被告開門,被告卻隔了許久才開門,這期間他有足夠的時間確認門外是肅毒員,還是有人惡作劇。被告開門後,肅毒員也再次表明身份,並出示證件,被告不可能無法確認對方的身份。
法官也說,六名肅毒員和保安的口供較爲相符,反觀被告和室友的證詞缺乏可信度,因此判被告罪成。
案展本月28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