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不會倉促針對居家辦公課題立法,否則將導致工作場所欠缺彈性,阻礙經濟複蘇。
教育部兼人力部政務部長顔曉芳昨天在國會回答議員葉漢榮(楊厝港區)和黃國光(義順集選區)有關居家辦公的口頭詢問時表明這點。
她指出,大部分雇主允許員工在家完成至少四分之一的工時,居家辦公預計也將更普及。在2020年,每四名員工當中,就有三人的公司以不同形式,允許員工遠程工作。
遠程辦公的時長會依企業和員工需求而異,人力部不加以追蹤。
顔曉芳強調,不應該就居家辦公倉促立法,因爲這可能無意間導致工作場所缺乏彈性,阻礙經濟複蘇。靈活的工作安排應該具包容性,不應局限居家辦公一項。“重要的是采取全面的做法,協助員工有實際和靈活的工作安排。”
她也提到,從2014年到2019年,提供至少一種靈活工作安排的雇主已從47%增至53%。
針對黃國光提問爲何人力部遲遲不立法,讓員工有權要求居家辦公,顔曉芳解釋,雖然更多雇主和員工已更熟悉居家辦公的安排,但仍有不確定因素。
她說,有些國家在推出相關法律後,雇員的工作靈活性是否因此顯著改善,結果也不一定,因爲雇主也有權拒絕員工居家辦公的申請。“立法不一定是最佳方案。我們應該把焦點放在如何爲雇主和雇員提供資源及指導原則,協助他們以實際、可持續的方式,落實居家辦公和靈活的工作安排。”
顔曉芳也提到,靈活工作安排勞資政標准在2017年推出後,目前每四名雇員中,就有一人的公司采納了該標准。
她說,由于大公司擁有相關資源和能力,能較好地落實靈活工作安排,而中小型企業則需要更多援助,因此勞資政夥伴和工作與生活和諧行動聯盟提供的資源相信對他們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