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知名天主教知名人物于昨日(1月20日)在法庭上被指控與至少兩名未成年男生發生性行爲。 據悉,該人物並不是牧師。被告在法庭上被指控共四項罪名,其中兩項爲違背自然規律的自願性交罪,另外兩項則是對青少年猥亵行爲的指控,觸犯了兒童與青少年法令。 他在2005年到2006年期間,他對兩名14-16歲未成年男生進行了多次猥亵行爲。最隨後2007年也對未成年男生進行了猥亵行爲。有至少兩名未成年男生受害。
(示意圖來源:Unsplash/Ye Jinghan) 他的案件目前被推遲到2月10日,被告在昨日被押至樟宜監獄綜合醫療中心進行爲期3個星期的精神評估。 加拿大籍男老師以蓄意傷人罪被判6周,罰款441元 加拿大籍的肖恩·羅斯(51歲)是澳大利亞國際學校的一名老師。他被指控蓄意傷人罪名。在2019年2月14日傍晚5點左右,他與德士司機發生爭吵,並與對方産生肢體沖突。被告和其兒子搭上德士後沒多久,就與司機因行程路線問題起了爭執。德士司機因沖突決定拒載,開回出發地讓被告與其兒子下車。被告怒氣沖沖地用力推了司機的胸口四次,還用腳踢了對方的大腿兩次。被告律師說被告並沒有傷人的意圖,是德士司機阻撓被告在先,被告的行爲是出于自衛目的。被告也以自己的行爲是出于保護患有自閉症的兒子爲由不認罪。控方表示自衛的說辭並不合理,且被告一直改變說辭的行爲,像是爲了脫罪而進行的狡辯和借口。昨日審訊後,法官判被告有罪,判他入獄六周及賠償德士司機411元。罰款內包括了受害者因病假所失去的收入和醫藥費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