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滿客工“這種下等人”出現在組屋樓下,一名男子涉嫌辱罵兩名印度籍客工,但他不認罪,聲稱自己是出于爲其他居民安全著想才有此舉,還堅稱這是“憲法賦予他的權利”(constitutional rights)。
55歲的李寶建(譯音)面對三項控狀,包括兩項觸犯防止騷擾法令的罪名,以及一項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的罪名。
沒戴口罩開罵轟客工滾回自己國家
控狀顯示,去年7月12日下午4時,被告涉嫌在大巴窯5巷第68座組屋樓下辱罵兩名客工,過程中還沒有戴口罩。
案件昨天開審,被告沒有聘請律師,自行答辯。主控官傳召其中一名客工克裏希南出庭供證。
根據克裏希南的供詞,他和另一名同事當時在附近施工,但突然下起瓢潑大雨,兩人便跑到組屋樓下避雨,並在該處繼續討論工作。被告回家路過時不知何故對他們劈頭大罵,更使用諸多侮辱性的詞彙。
庭上播出的一段視頻顯示,被告使用了許多歧視性語句,例如“你們印度人和孟加拉人都是下等人,你們不該留在這裏,滾回你們自己的國家”。被告在視頻裏甚至直言客工進入新加坡是非法的。
被告在盤問受害人時,反問對方在自己要求他們離開時爲何不聽從指示,以及爲什麽沒有告訴他不離開的原因。
稱客工是社會問題根源 在組屋樓下會危及居民
他說:“如果你當時坦白是因爲要避雨,我就會建議你們到如咖啡店等公共空間去等雨停,而不是在組屋樓下遊蕩。”
被告認爲客工是造成許多社會問題的根源,因此若非工作原因,任何客工都不應該出現在組屋樓下,否則會危害居民的安全。
此外,被告口口聲聲自己的行爲是在憲法所賦予的公民權利範圍內,而受害人作爲外國人,不應享有與他對等的地位,應該聽從他的指示。
案件3月31日續審,另一名客工料出庭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