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因在網上非法售賣電子煙及相關配件被定罪,罰款總額達10萬4800元,衛生科學局起獲價值超過3萬元的電子煙和相關配件。
衛生科學局昨天發文告說,被治罪的10人年齡介于19歲至36歲,他們向海外供應商買進電子煙和相關配件,然後通過本地各種社交媒體和電子商務平台非法出售。10人于去年11月至今年1月期間被定罪,被判罰款1500元至3萬5000元不等。
被告之一葉文榮(22歲),在馬來西亞購買電子煙和相關配件後走私到本地,被罰3萬5000元。他起初嘗試在Carousell售賣相關物品,過後轉而通過Telegram宣傳和出售。
26歲的被告譚家康則是通過WhatsApp出售電子煙和相關配件,被罰款1萬3500元。他是嘗試把違禁品走私進入我國時,在兀蘭關卡被捕。
另外,外籍學生陳新(23歲)被關稅局發現擁有漏稅香煙。通過WhatsApp和微信售賣電子煙和相關配件的他,一共被罰3萬2000元。
其他七名被告則被判罰款1500元至8500元不等。
過去四年共74人被起訴
衛生科學局的數據顯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年1月31日,本地共有74人因售賣電子煙及相關配件被當局起訴,最高罰款額爲9萬9000元,也有人被判入獄一周和罰款6萬1000元。
自2018年2月起,在我國使用及擁有電子煙是違法的。截至今年1月31日,共有7007人因爲擁有和使用電子煙和相關配件被捕。
衛生科學局提醒,進口、分銷或銷售電子煙和相關配件都是違法的。根據煙草法令,一旦罪成,初犯者可面對最高1萬元罰款,最長六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可面對最高2萬元罰款,監禁最長12個月或兩者兼施。
當局將繼續采取執法行動,嚴厲對付任何非法銷售電子煙和相關配件的人。
當局也會和移民與關卡局密切合作,阻止他人非法進口相關違禁品。
公衆可在衛生科學局的網站浏覽相關資訊,若有任何關于非法進口、分銷、銷售電子煙的情報,可通過線上網站通報,或撥打衛生科學局香煙管制部門的熱線。(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