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晚8時40分,在警員開槍事件發生15分鍾前,被告涉嫌在金文泰1道第420A座組屋附近,用刀襲擊一名41歲男子,導致他的右手臂和手腕受傷。初步調查顯示,兩人並不認識。
在外持刀沖向警員,中槍被制伏的男子,事發前曾揮刀刺傷一名素不相識的男子,他昨天在持危險武器蓄意傷人和刑事恐嚇罪名下被控。
前天晚上8時55分許,一名男子在金文泰5道的金文泰鄰裏警局外,不顧警告,拿刀沖向警員,結果遭警員開槍射中,倒地後被制伏。
持刀男子是49歲的蘇舟威(Soo Cheow Wee,49歲),他的左手臂中彈,送院治療,相信在醫院面控。
警方事發後在警局門口拉起封鎖線,並在午夜後發出文告,透露了案發細節。
根據文告,事發當晚8時40分,即警局外沖突發生的15分鍾前,被告涉嫌在金文泰1道第420A座組屋附近,用刀襲擊一名男子,導致他的右手臂和手腕受傷。
根據控狀,該名男子是41歲的黃偉傑,他在神志清醒的情況下送院,沒有生命危險。初步調查顯示,兩人並不認識。
記者到場采訪時,發現案發的24小時便利店旁的空地有血迹,一路延伸至附近的家庭診所。一名理發店職員說,前晚9時許下班離開時,曾看見附近來了一輛救護車。
根據警方文告,被告當晚乘搭德士來到金文泰鄰裏警局外,拿刀站在警局外大聲嚷嚷。數名正在執勤的警員多次勸他放下刀子,但他充耳不聞,還突然邁步逼近一名警員,迫使後者開了一槍。
根據控狀,被告涉嫌恐嚇的對象是20歲的陳春振(Tan Chun Zhen),相信就是開槍的警員。
警方在文告中表示,蘇舟威左臂中彈,在清醒的情況下送院,情況穩定。目前被還押樟宜監獄醫療中心接受精神評估。
警員勇敢堅守崗位獲表揚
金文泰警署署長余光志副助理警察總監也對警員們的勇敢和堅守崗位的精神予以表揚。
他在文告中表示,警員們冷靜應對並評估了現場情況,他們的生命受到極度威脅,因此決定朝持刀男子開槍,過後也迅速掌控局勢,確保民衆安全。
“警員每天都冒著危險執行任務,這起事故清楚說明,在面對突如其來的形勢時,警員必須當機立斷,甚至適度使用武力來保障公衆的安全。”
持危險武器蓄意傷人罪名若成立,被告可面臨最長七年監禁,罰款或打鞭,或任何組合的刑罰。被告面對的刑事恐嚇罪名,則帶有最長兩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案展3月11日過堂。(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