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116人涉嫌充當錢騾,代開銀行戶頭或將自己的銀行戶頭借出,並提供自己的取款卡、銀行密碼等供阿窿放貸。
警方表示將繼續嚴厲打擊非法放貸活動,無論罪犯在當中充當任何角色都會受到法律制裁,包括那些把自己銀行戶頭提供給大耳窿的人。
警方今天(2月26日)發文告說,刑事偵查局與七大警署聯手,在本月14日至25日展開爲期兩周的全島執法行動,介于14歲至78歲的146人涉嫌非法放貸,正接受當局的調查。
初步調查顯示,其中七名嫌犯被指曾到欠債者的住所進行騷擾,另有23人則當阿窿跑腿,從自動取款機轉賬非法放貸。
(早報訊)146人涉嫌非法放貸正接受警方調查,其中最年輕的嫌犯僅14歲。
當局也提醒,大耳窿現在也開始使用短信或網絡平台發送非法放貸廣告,公衆切不可與他們合作,或通過任何方式協助他們放貸。警方也呼籲公衆遠離阿窿,一旦懷疑或知道有人可能涉及非法放貸活動,可撥999或“X-Ah Long”熱線(1800-924-5664)通知警方。
在放貸人法令(Moneylenders Act)下,任何人的銀行戶頭或銀行提款卡,一旦被大耳窿用來放貸,即被視爲協助非法放貸。初犯者將面臨最長四年監禁,可被罰款3萬元至30萬元不等,最多六下鞭刑;涉嫌替大耳窿做出騷擾行爲,一旦罪成,初犯者則面臨五年監禁,罰款5000元至5萬元,監禁五年及最多六下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