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警方全島掃蕩行動
逮捕146人涉及非法放貸活動
年紀最小的只有14歲
涉案包括,對欠債者的住所進行騷擾,當阿窿跑腿,充當錢騾,代開銀行戶頭或將自己的銀行戶頭借出,並提供自己的取款卡、銀行密碼等供阿窿放貸。
任何人的銀行戶頭或銀行提款卡,一旦被大耳窿用來放貸,即被視爲協助非法放貸。初犯坐牢最長四年,罰款3萬元至30萬元不等,最多六下鞭刑;替大耳窿做出騷擾行爲,初犯坐牢五年,罰款5000元至5萬元,最多六下鞭刑。
警方提醒以免被罪犯利用進行非法轉賬或洗錢活動。拒絕借用銀行戶口或電話號碼的要求,否則一旦牽連罪案,相關用戶也得負責。
在facebook和微信經常可以到這樣的
切勿將銀行卡轉交給別人
別因爲小錢斷送前程
欺騙罪最長10年監禁,另加罰款。洗錢罪最長十年監禁及最高50萬元罰款;無照經營任意種類付款服務罪名,罰款高達12萬5000元,或最長3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公衆可以上網www.scamalert.sg或撥打反詐騙熱線1800-722-6688了解防範騙案的更多資訊,也可以撥打1800-255-0000或上網提供騙案的線索。
資料參考 /聯合早報,8視界,網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