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揭露,被告隨後通過保險公司給員工支付部分工資,但至今仍未支付約兩萬元工資。
根據法令,公司必須在工資期結束後的七天內支付月薪,並在14天內支付加班費,但Chiang Wah Construction卻沒有這麽做。控狀顯示,這些員工的月薪介于350元和3491元,各自被拖欠的加班費也高達數百元。
(早報訊)建築公司資金周轉出問題,拖欠13名建築員工超過3萬元工資,公司前董事因此被判罰款9萬元,即拖欠數額的近三倍。
法官下判時表示,鑒于被告決定認罪並已做出部分賠償,因此同意控方的說辭判被告罰款即可。然而被告繳付不了罰金,因此得坐牢120天代替。(人名譯音)
被告求情時表示不是故意拖欠薪水,而是面對資金周轉的問題。他稱自己和公司都宣告破産,家人也因爲這件事而關系不和,他與妻子甚至因此鬧離婚。
多數被拖欠工資的員工在2017年2月底終止雇傭合約,離開公司。人力部于2017年2月27日接獲通知後介入調查。
結合所有罪狀,被告從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近三個月期間,共拖欠13名員工的月薪和加班費,總數達到3萬6000元。這些員工都是建築工,他們持工作准證並與公司簽署雇傭合約。
涉案的建築公司是Chiang Wah Construction私人有限公司。被告唐建升(65歲)案發時是公司唯一的董事。他今天(3月15日)承認30項抵觸抵觸雇傭法令罪名,余30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