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公司Bioskin總裁的私人助理僞造支票,在四年內從總裁的兩個私人銀行戶頭騙走近26萬元,被判坐牢34個月。
被告羅香婷(45歲)面對九項僞造支票罪,控方以其中四項提控,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根據案情,被告在2014年7月14日入職Bioskin美容院,擔任總裁許淑銀的私人助理。除了協助許淑銀處理公司日常開銷,被告也會幫助許淑銀處理個人財務,因此能接觸許淑銀的華僑銀行和彙豐銀行個人賬戶的支票簿。
被告自2015年7月8日起平均每個月兩次,偷偷僞造支票支付給自己,並將錢用于個人用途,包括支付保險費、女傭薪水,以及孩子的日常開銷。
由于被告全權處理受害人的支票簿,她的罪行在2019年8月才被發現。
當月7日,華僑銀行致電通知許淑銀她所開具的一張支票上的簽名與銀行記錄不符,銀行將拒絕兌付這張支票。許淑銀進一步查證後發現,這張支票上的收款人是被告,于是在月底找機會與被告對質。
被告原本矢口否認,許淑銀亮出被告僞造支票的照片後,被告還“報小數”謊稱自己只私吞15萬元,直到最後才承認騙了超過20萬元。
許淑銀解雇被告後在9月19日報警,被告在10月14日被捕。
庭上揭露,被告在2004年曾因犯下刑事失信罪,坐牢20個月。控方表示,若非銀行發現支票上的簽名有異,被告極可能會繼續犯案,因此促請法官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