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工程公司董事和項目總監被指串謀在一年半內19次接受一名公司董事的賄賂,包括多張來回機票、酒店住宿、出差費用和多個電子産品等,前後共受賄9萬6000元(約28萬8000令吉)。兩人和涉嫌行賄的公司董事昨天被控上庭。
根據貪汙調查局文告,案發時擔任NCS Communications Engineering私人有限公司(簡稱NCS CE)董事的吳海洲(51歲)和項目總監李玟翰(47歲)涉嫌受賄,各面對19項抵觸防止貪汙法令的控狀。
NCS CE的母公司是恩士迅(NCS),後者也是新電信集團旗下的子公司。
根據控狀,兩人被指在2018年5月17日至2019年11月19日之間,19次串謀接受SC Integrated Engineering私人有限公司董事吳聲俊(49歲)的賄賂,包括共9萬6000元的機票、酒店住宿和現金等,以協助後者謀取商業利益。
其中,吳海洲和李玟翰涉嫌分別四次收取從新加坡往返以色列特拉維夫(Tel Aviv)的雙程機票,價格介于5361元至8718元不等;以及價值597元至2298元的當地酒店住宿。
他們也被指在2019年10月25日,各接受從新加坡往返美國洛杉矶的雙程機票(價值8787元),並至少三次收取1144元至3500元現金作爲他們的出差費用。
另外,李玟翰涉嫌收下兩台價值1338元相機,以及5025元的電子産品,包括蘋果手提電腦、平板電腦和微軟軟件等。
涉嫌行賄的吳聲俊昨天同樣被控19項抵觸防止貪汙法令的控狀。
三人目前分別以1萬元保釋在外,案展4月14日過堂。
(圖:示意圖/123R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