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震驚!
新加坡各媒體曝光一件家庭亂倫犯罪醜事!
本地某禽獸男子,有過2次婚姻,持續多年強奸自己一家子親人,4個親生女兒!
情節過于離奇,禽獸生父行爲過于駭人聽聞!
高庭法官陳祥泰下判時總結:這是新加坡最惡劣的一起強奸與性侵案件!
圖源:8視界
新加坡最惡劣家庭性侵案件
兒童訓練營教練奸4女,虐妻與子
無人不對這個禽獸父親的行爲聞聲色變!
這起家庭亂倫性侵案件的罪犯,官方爲了保護受害者沒有透露他的名字,所以下文以“Q”指代。
Q今年45歲,在被抓前,職業是自由業兒童冒險營教練。
他前後結了2次婚,跟第一個老婆生下1子1女後就離婚。
跟第二個老婆即現任生下1子4女,婚姻關系一直到現在未解除。
所以,Q一共有7個孩子。
圖源:kknews
在法庭文件中,這7個孩子中5個被列爲受害者(其中4個性侵,1個虐待):
受害者編號V1,爲16歲女兒;
受害者編號V2,爲19歲女兒;
受害者編號V3,爲24歲女兒;(爲前妻所生)
受害者編號V4,爲18歲女兒;
受害者編號V5,爲15歲女兒;
余下2個孩子,一個是23歲兒子(前妻所生),一個是12歲女兒(現任所生)。
受害者當中,V3是他跟前妻生的,余下4個都是現任生的孩子。
Q人生中僅有的7個孩子,他染指了5個。
更加令人震驚的是,Q這個人間惡魔的獸行,最早竟然可以追溯到2004年,即18年前!
咱們來還原下事情經過:
1)對前妻所生長女實施:猥亵、性騷擾、性侵強奸
2004年,Q開始猥亵當時年僅6歲的長女(V3),給她看色情片,用棉花棒、手指非禮她的私處。
2010年-2012年之間,Q多次對長女進行虐待跟性侵犯。
2018年,多次對她進行“身體檢查”。同年實施強奸,這一年她已20歲。
這次強奸他預謀已久,事先清走其他家庭成員,獨自帶長女到他們的北部新家。
當時房子還沒有完全建好,又特地挑了個人少的時間,禽父Q最終得償所願。
圖源:8視界
2)對現任所生長女、次女、三女進行強奸猥亵;女孩之間互不清楚禽父行爲
2014年、2018年,至少2次強奸猥亵現任老婆生下的長女(V2)。
2018年,分3次猥亵現任次女(V4)。
2018年,趁現任老婆上夜班,多次虐待當時年僅13歲的三女(V1),並且跟她 “打勾勾 ”約定,保證不告訴任何人這件事。
2018年,至少2次對V1、V2、V4進行“身體檢查”,當時這些女孩年齡僅13歲、15歲和16歲左右。
在2018年之前,被強奸性侵的姐妹幾個並不清楚彼此的遭遇。
圖源:海峽時報
一直到2018年11月,現任老婆生下的長女V2,次女V4,在某天突然發現妹妹V1從禽父Q的房間離開。
這兩個大姐心都涼了。
隨後才各自揭開不敢說的秘密,到這時,三女才跟姐姐們說,自己其實被性侵長達2年了。
3)對現任三女進行洗腦,灌輸親子性行爲正常思想;身體虐待全家人
三女(V1)第一次被性侵是在2016年,她上小學5年級的時候。
長達2年時間內,她不敢反抗。
Q一直在給三女進行洗腦,告訴她這種關系是正常的,並且給她看了很多色情視頻。
類型包括“小五女學生跟父親進行性行爲”。
不僅如此,Q威脅三女每個月都要跟他發生性關系。
如果V3不順從,那就不讓她上學。
三女很害怕,根本就不敢反抗。禽父不讓她上學說得到做得到,如果真的不能出門了,那意味著她在家的時間更多,更危險。
而且在這兩年內,V1幾乎被Q成功洗腦。
比如,她真的不敢告訴家裏其他人,因爲跟Q拉鈎鈎保證;
她不希望自己的親生父親仇恨自己;
也害怕她說出來,根本就沒有人信;
還有可能會造成她被送走,離開自己的家人。
除了性虐待,這一家子小孩包括沒有受到性侵的1妻1子1女,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身體虐待。
2018年9月學校假期期間,現任三個女兒沒完成家務,就帶弟妹跑出去遊樂場玩。
激怒了Q,他當時直接給孩子斷糧。而且還是“不惜一切代價”,確保孩子們吃不到任何食物或飲料。
他發瘋一樣丟掉家裏所有能吃的食物,沒收了其他人偷塞給孩子的東西。
最誇張的是連水都不給喝。用橡皮筋把冰箱裏的大瓶水捆在一起,孩子如果動過他立馬就知道。
爲了懲罰孩子,Q還切斷了家裏電燈、冰箱和空調的電源。
這幾個孩子靠著偷吃跟喝自來水生存。這種日子一共持續整整5天,到第6天晚上,Q才允許孩子吃白米飯。
圖源:the star
除了對女兒的虐待,其余1妻1子1女的遭遇也挺慘。
2007年-2013年,Q多次毆打妻子,對她拳打腳踢。對小兒子(V5)多次施暴,當時孩子差不多10歲左右。
所以,綜合上述,在這個如煉獄一般的家庭中,唯一沒有受過性侵犯的就是最小的女兒。
然而她並非Q大發慈悲,而是因爲Q沒來得及染指。
4)現任老婆的長女(V2)曾與2015年報警,無果;三女(V1)2018年報警,逮捕
2015年,現任老婆所生的長女(V2)曾去警局報案。
Q不知道用了什麽辦法,說服妻子,讓妻子去勸自己的親生女兒,跟警方撒謊。
而當時,因爲證據不足。
最終竟然讓這個人間惡魔逃脫罪責。
圖源:today
于是之後又是魔鬼3年。
女孩們第2次報案,是在2018年11月16日。即前文提到,那天晚上長女次女看到妹妹從禽父房間出來。
她們在彼此傾訴以後,決定再次報警。
當晚淩晨,長女(V2)、次女(V4)、三女(V1)借口要丟垃圾,出門就叫了計程車,出發去警局。
她們特地找了離家最遠的派出所,躲避禽父搜尋。
事實上,在發現女孩離家後,Q就去附近3個警察局找她們,結果沒找著。
Q心知肚明,也不再找她們。而是回家上網查資料,當晚查的資料也被警方曝光:《欺騙測謊儀的四種簡單方法》。
隔天17日下午,Q在家被捕。
人間惡魔判坐牢33年
鞭刑24下,本地網友怎麽看?
Q的所作所爲,就連新加坡高庭法官都感到震驚。
法官陳祥泰直言:這是新加坡最嚴重的強奸和性侵案之一。禽父利用幼女滿足自己的性變態,奪走女兒童真跟初夜,情節極其惡劣。
Q一共面臨33項指控,包括嚴重強奸、嚴重性侵、虐童以及蓄意傷害罪等,對應的刑罰如下:
每項嚴重強奸罪各坐牢16年鞭打12下;
每項嚴重性侵罪各坐牢14年鞭打12下;
每項非禮罪各坐牢3年鞭打6下。
罪孽深重的Q,原本應鞭刑60下。
但這已經超過新加坡法定的最高刑罰24下。
圖源:today
因此,Q最終獲刑坐牢33年又2個月,鞭刑24下。(坐牢7個月代替剩余的36下鞭刑)
他將坐牢到2052年,75歲時刑滿獲釋。
原本,Q還抱著一個僥幸心理。在女兒們報警以後,他被抓主動認罪,希望以此換來減刑。
但最終法官沒有這麽做。
因爲Q所犯罪行太多,相比之下認罪能帶來的減刑微乎其微,必須嚴懲以儆效尤。
但,很多新加坡網友了解情況後一致認爲:
這個人渣判得太輕了!
禽父行爲引起衆怒 網友呼籲增加鞭刑次數 網友認爲,新加坡鞭刑最高刑罰24下,對于這種人間惡魔、人渣、魔鬼生父已經不夠用了。 不少人呼籲重新審核刑罰,增加法律規定的最高鞭刑次數24下。
“我們要加重對此類犯罪的懲處力度,提高鞭刑的次數限制。並且允許任一年齡和性別的人都能被施以鞭刑。這個案件中當媽的也應該受到懲罰。這種父母簡直讓人氣炸。”
“坐牢7月抵消剩余鞭刑,這抵得很劃算啊。他33年後就出獄,剛好趕上領退休金。”
“法律也可以改變。法律部長請審查法律。不要限制24下鞭刑,不然分期付也可以。這樣能威懾那些人,犯罪前先掂量掂量。”
“想像一下,這個禽父70多歲就能獲釋,到時他女兒應該結婚了,結果未來某天禽父回來找她……所以應該判終生監禁是不是?”
“懲罰真的太輕了。法律應該進行修正以管制這種禽獸,這麽變態的人100下鞭刑都不嫌多!我們法律似乎總是在寬大處理,所以亂倫案件似乎屢禁不止!”
“是時候修正這個“鞭刑最多24下”的法律了,應該讓公衆投票看他應該被鞭打幾次。如果是我希望他被鞭打1000次。”
“這個當媽的到底在做什麽?她竟然幫那個禽獸勸女兒撒謊,然後讓他逃脫!這個女的也應該有罪啊!知情不報,隱瞞事實。”
一個渣父一個冷母,徹底激怒網友。
生父對5個孩子做出禽獸行爲,而生母竟然可以長達14年時間都無所作爲。
甚至在2015年,原本有機會讓剩余女兒擺脫性侵強奸命運的時候,幫Q勸服報案的長女。
以至于2018年的多次強奸虐待發生。
而多人認爲,這起家庭亂倫性侵案件判決難以服衆。
最讓人心塞的就是24下鞭刑上限,用一句話形容這種感覺:一口氣吐不出來咽不下去。
那麽,新加坡鞭刑最高24下是怎麽回事?
新加坡鞭刑爲什麽最多24下
超40種罪行適用鞭刑
新加坡的鞭刑,那是相當講究。
第一,不是所有人都能打。
第二,不是所有鞭子都能隨拿隨用。 第三,不是隨便什麽人都能執行鞭刑。 第四,不是隨便一個場合都能實施鞭刑。 第五,不是每一鞭隨便甩。
示意 咱們接下來就一一來了解新加坡的鞭刑到底怎麽個不隨便。包括爲什麽鞭刑上限僅24下,接下來也會解釋。
1)不是所有人都能打。
新加坡《刑事訴訟法》第325至332項說明有關鞭刑的條例。 可以鞭刑對象: 成年男性罪犯,年齡介于18至50歲 醫生證實身體狀況合適 18歲以下男性也可鞭刑,但有適用條件: 若犯人未滿18歲,一次最多只能被判10下鞭刑,而且藤鞭的規格會比一般的輕。只有最高法院有權力對未達16歲的男性判處鞭刑,初等法院無權將他們判處鞭刑。 不能鞭刑對象:女性;50歲以上的男性;死刑犯;變性人(原生理性別男,做變性手術變成女)。
示意 2)不是所有鞭子都能隨拿隨用。
按規定,鞭刑所用藤鞭,要求粗度不超過1.27厘米(0.50英寸)。
一般情況下,常見刑鞭規格爲長1.2米,粗1.3厘米,藤條上帶刺兒。
且在行刑前夜,鞭子會先用清水浸泡整晚。
泡完的鞭子更柔韌,更不易斷裂,最終效果要達到藤條甩下去,上頭的木刺更容易紮進肉裏邊去。
3)不是隨便人都能執行鞭刑。 執行鞭打的行刑者,也是極其關鍵一環。
首先,體格要求高大魁梧,壯漢最受青睐。 其次,甩鞭動作要專業標准:用上全力握緊刑鞭,胳膊得掄圓。以腳爲支點轉半個圈,下手快准狠重。 一鞭下去皮開花,每打完3鞭換一個行刑者,最終落下的鞭痕據說終生不褪。 所以執行鞭打的人都要培訓訓練,力求專業。
4)不是隨便一個場合都能實施鞭刑。 按照之前公布的鞭刑室記錄,執行鞭刑的場所是在一個寬敞的空房間內。
監獄官會到場監督,坐在房間一側。
另一側置放特制的木頭鞭刑架,高約2米7。犯人將穿上特定衣服上綁,捆得嚴嚴實實,只露出屁股位置。
犯人身邊標配2個獄警,1個醫療人員。 5)不是每一鞭隨便甩。 爲什麽新加坡的鞭刑上限24下?這裏就是原因。 每次打完1鞭,醫療人員會查看犯人身體情況,身體條件允許就繼續鞭打。
新加坡當局做過專門實驗,一般鞭打成年男性的屁股,從頂端到末端不重複鞭打只容得下24鞭。 並且如果犯人挨不住鞭刑,醫生斷定身體扛不住,那剩余的鞭刑不會進行,以坐牢或其他刑罰替代。
上述網友也有提到,受不了建議分期鞭刑。但這個問題早在2015年就曾有過討論。 當時,法院是這麽解釋爲什麽鞭刑不分期: “假設犯人在第一次受鞭刑時因爲昏迷或其它原因必須停止受刑,如果法律上允許分期執行鞭刑,犯人康複後還得接受剩下的鞭數。 上訴法院認爲鞭刑必須一次過執行才能達到效果,分期執行反而會給犯人添加沒必要的痛楚,因此裁定不分期執行鞭刑。” 接下來,說說在新加坡犯什麽罪會被判鞭刑呢?
如上圖,在新加坡塗鴉也會被鞭刑。這就要說回本地曆史上最有名的塗鴉鞭刑案:
美國公民麥克.菲是第一個在新加坡被鞭刑的美國人。他在新加坡20多輛車上噴漆塗鴉,被判鞭刑6下。
當時,時任美國總統克林頓,以私人身份親筆寫信給新加坡總統王鼎昌先生,要求赦免對邁克的鞭刑處罰。
最終新加坡退了一步,由6鞭改爲4鞭。
而在新加坡破壞公物,一經定罪可判2000新以下罰款,少于3年監禁,3-8下鞭刑。
至于其他罪行,對應的鞭打次數按規定如下: 比如濫用藥物罪,未經授權販運藥物、管制藥物如毒品等等,最高可判坐牢30年/終生監禁,或鞭刑15下;
搶劫罪,一般判處2-10年有期徒刑,鞭刑6下。如果搶劫時間爲晚上7點後到隔天早上7點前,則判處3-14年監禁,12下鞭刑。
非法持械或槍支彈藥罪,一經定罪可判5-10年監禁,6下鞭刑。
騷擾借款人,一經定罪可能被判6鞭以內鞭刑,如果對借款人騷擾並且造成財産損失,則判5-8下鞭刑。 如果對借款人造成人身傷害,則可判6-12下鞭刑;屢犯者9-18下鞭刑。
這裏舉個例子。
新加坡時不時就能聽說大耳窿騷擾案,追債公司想要找借款人討債,用的什麽方法非常關鍵。
比如之前發生的直落布蘭雅彎發生大耳窿騷擾案。 因爲追債人在借款人的家門留下字條,要求還錢,結果有人報警,追債人就被抓了。 罪名就是騷擾借款人。
而這個追債人最後被捕,罪名成立面臨5000到50000萬新罰款,最高5年監禁以及6下鞭刑…… 所以新加坡的追債人求生欲都很強。 追個債,力求和和氣氣。 比如連續叫8到10名送餐員到借款人家送餐,點的還是現金到付。
或者節日角色扮演,春節的時候扮財神爺上門,討錢順帶送2福橘。
足以見新加坡鞭刑之威……
椰友們,你們還怎麽看待新加坡鞭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