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紀輕輕就案底累累,29歲男子多次酒後鬧事,包括在醉酒騎電動腳車撞到行人時,把其中一名女子推到馬路上,害她險些被巴士撞。
29歲的被告承認五項控狀,包括魯莽行事、違反個人保護令、惡作劇以及蓄意傷害未滿14歲者,另有三項控狀在量刑時納入考量。他在前天(24日)被判監禁32周。
雖然法庭沒有發出禁令,但法庭文件刪除了他的名字,以保護他未成年的兒子。
與鄰居起爭執 徒手砸破另一鄰居窗戶
據《今日報》報道,被告多次鬧事,包括在2020年9月27日因爲妻子被指把竹竿扔下樓被捕而質問鄰居,一氣之下就徒手砸破另一名鄰居的窗戶。
同年10月21日,他喝了四罐啤酒之後,前往前妻與七歲兒和九歲女同住的住家,當時只有兩個孩子跟外婆在家。被告當時接獲保護令,禁止他向前妻和孩子們動粗。
他上門時覺得家裏很臭,就叫兒子打掃,接著打了兒子一巴掌,再把他推倒,以致他撞傷兩顆門牙,嘴唇也開始流血。
孩子們的外婆與被告對質後,被告自己報了警,被捕之後獲得保釋。
巴士車長也跟被告起爭執
去年3月9日,他在組屋底層喝了幾罐啤酒後,騎著電動腳車回家,經過直落布蘭雅坡時撞到走向巴士車站的一名女行人。
雙方起了沖突,被告向女行人以及與她同行的47歲女子爆粗後,兩名女子走開。但是,被告聽到她們說他看起來喝醉了,不應該跟他多說,又追上前質問她們是不是馬來西亞人。
兩名女子沒有回應,被告竟動手推了47歲女子一把,導致她跌到馬路上,而當時一輛巴士正迎面而來。
幸好巴士車長及時停車,兩名女子也趕緊上車,避免跟被告發生沖突。巴士車長質問被告爲何把人推到馬路上,結果雙方也吵了起來,巴士車長隨後通知上司,由上司報了警,但被告在警方到場之前就離開了。
七年之間入獄五次
雖然被告年僅29歲,庭上揭露他在2010年至2016年之間已經入獄五次,涉及的罪名包括當衆持有攻擊性武器、吸食違禁物質,以及持致命武器參與非法集會。
蓄意傷害未滿14歲者的最高刑罰是監禁長達六年、罰款高達1萬元,或兩者兼施;魯莽行事危害他人性命或安全的最高刑罰則是監禁長達六個月、罰款高達2500元,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