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在總統府外大鬧,不但站在馬路中央阻擋交通,還抓警員的暈眩槍。
被告是47歲的艾斯琳達,她面對三項控狀,包括魯莽行事、刑事暴力以及觸犯雜項(公共秩序和滋擾)法令。
控方以其中一項提控,其余的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案情顯示,2019年7月23日下午4時45分許,被告到總統府的大門向守衛追討公積金。她之後開始大喊,然後走向馬路,還站在馬路中央阻擋交通,過程持續12秒。根據控狀,一輛轎車爲避免與被告碰撞,連忙停下轎車。
守衛連忙上前阻止,並說服她回到安全的地方。警方之後也到場調查。
不料,被告竟對警員大喊,還向其中一名警員動粗,用手抓了警員腰帶上的暈眩槍。
警員立即阻止被告,並將她逮捕,過程被隨身攝錄機拍下。
被告昨午(11月24日)認罪後,被判接受強制治療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