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觸角伸至我國的台灣犯罪團夥運作方式俨如企業,以勞力士、傭金等獎勵制度鼓動手下行騙,卻因疫情期間仍租住墾丁民宿而事機敗露,遭當局一網打盡。
除了新加坡,犯罪團夥也把“魔爪”伸至居住在全球的中國人。2020年4月,我國警方接獲一名居住在本地的中國男子的通報,指他在一起假公安詐騙案中損失11萬3000元。
警方追蹤詐騙電話的IP地址,發現來自于台灣墾丁,因此聯系台灣當局。台灣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第二隊隊長蘇立琮告訴《海峽時報》,在熱門旅遊景點追蹤犯罪團夥不容易,直到4月5日當局因疫情嚴峻,發布通告要求民衆不要前往11處景點,調查才出現轉機。
當中,造訪墾丁的人數驟減,但有一間民宿卻還是客滿,台灣調查官埋伏監視兩天,于8日搜查及逮捕20人,包括犯罪團夥首腦劉姓男子(45歲)。
台灣警方接著在對方以500元一晚包下的該民宿中,起獲2萬元現金、價值14萬元的車輛、數十台手機以及詐騙手冊。
蘇立琮透露,劉姓男子透過主管管理手下,並以“只要努力,就能買下勞力士手表”來“督促”他們行騙,表現出色的騙子可在賺取每月底薪4萬台幣(1894余新元)之余,抽取高達10%的詐騙傭金。
“對他來說,這是項投資,他在過去兩年以鐵腕手段管理集團,台中的一間呼叫中心開銷200萬台幣(約9萬4535新元),不過他一年內就很可能騙取100萬人民幣(約21萬3305新元)。”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2年3月28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