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問了句“電話號碼怎麽這麽多3”,房東罵人又爆粗口,兩男子租房不到10分鍾,就被趕走,還拿不回500元(約1500令吉)押金。
兩名中國客工苑仁帥(37歲,貨倉員工)和李躍峰(38歲,貨倉員工)向《新明日報》記者分享了糟糕的租房經曆。
他們受訪時說,從租房網站找到高文一帶寶發路(Poh Huat Road)的一個私宅房間出租,兩人打算花1000元(約3000令吉)合租。
“看房時,雖然真正情況和照片有所差異,但整體還可以,我們過後轉賬500元押金給房東。”
苑仁帥說,3月16日當天搬入才簽租約,另繳了押金和首個月租金,共1500元(約4500令吉)。沒想到,當房東和李躍峰交換電話號碼時,李躍峰問了一句:“電話號碼怎麽這麽多3”,房東就因此生氣大罵。
李躍峰說:“房東反指我的手機號碼這麽多8,一輩子都發不了財!,說著就舉手要打人。”
所幸,苑仁帥及時阻止,房東開始飙罵粗口,再把兩人趕走,但只退還1500元,不肯退還另外500元。兩人只好當場報警。
“我們才進屋10分鍾,就被趕出來,如今還得重新找房子。”
租客苑仁帥(左)和李躍峰(右)描述當天搬入屋內的經曆。
租客:房東自稱 百萬富翁
苑仁帥說,租約上寫明,租客必須尊敬屋主,不得對屋主無禮無律無法。
“我們稱他房東先生,他還不高興,說只能稱他屋主,或是老板、大哥。”
他們指出,對方還一直強調,自己是百萬富翁,周圍住的也是千萬富翁,語氣非常差,和看房時判若兩人。
記者嘗試聯絡房東,但都不得要領。
租約上規矩多,還標明必須尊敬屋主。
疑故意趕人“賺押金”
租約規矩多,懷疑房東故意趕租客“賺押金”。
根據租約,開關門要輕聲、不能發出噪音、保持清潔,還規定要每個月3日和8日要打掃客廳和樓梯間,若被發現兩次犯下以上規定,就會被趕出去,也被視爲違約,不會退還押金。
簽約後,房東開口閉口就說“滾”,還說“如果叫你們滾,3天就要滾”。
“我們本來還覺得要放低聲,保持衛生,都可以理解,想說盡量遵守就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