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顯示,死者當時很可能沒有系上安全帶,撞擊力很可能使他從左邊車窗抛出去,摔落在人行過道上。
汽車司機是一名19歲青年,他的同齡女友,還有女友的12歲弟弟也在車上。張傳立涉嫌僞造這兩名乘客的口供書。
青年之前曾親自上庭供證,供詞的可靠性不受影響。根據他的敘述,汽車駛近交界處時,交通燈原本亮著紅燈,他因此踩刹車器減速,但交通燈這時轉綠,他于是繼續往前行駛,一輛德士及死者的羅厘當時正好從他的對面右轉進入兀蘭8道。
青年以爲羅厘會讓路,還鳴笛數次警示,結果兩輛車都閃避不及,在交界處相撞。死者當時被抛出車外,救援人員趕抵後證實他已斷氣。
警方調查人員僞造目擊者的口供書,致使八起車禍得重新展開研訊。驗屍官表示,根據調查所得,僞造文件不會對原先的裁決造成影響。
另外,事發路段沒有電眼,涉事車輛也沒安裝行車記錄器,針對家屬不解死者如何被抛出車外的一事,驗屍庭將指示當局展開進一步調查。
12歲男乘客沒有注意到車禍的事發經過,這與僞造口供的內容一致,馬文德因此保留原本的裁決,指這是一場不幸的交通事故,同時排除他殺的可能。
當時負責這八起致命車禍的驗屍官馬文德,去年對其中七起案件重新展開研訊後維持原先的結論,裁定這七起案件爲不幸的交通意外。馬文德前天針對第八起案件重新發表裁決。
《聯合早報》之前報道,調查人員張傳立駐署警長涉嫌僞造死者家屬、目擊者或肇禍司機的口供書,並在當事人不知情下將口供書呈堂。由于有口供書佐證,大部分當事人都沒被傳召出庭供證。張傳立在東窗事發後,已于2018年12月27日起被停職。
在僞造的口供中,19歲女乘客所陳述的事發經過,與青年的形容吻合。女乘客去年才正式錄口供,其內容與僞造口供相似。
駕駛汽車的19歲青年,在事發數月前剛考獲駕照,屬于實習期,但他卻沒有挂上三角牌,但馬文德認爲,這並沒有直接影響車禍的發生。(人名音譯)
這起致命車禍發生在2016年9月4日淩晨2時46分。66歲的魚販周家亞駕駛載滿海鮮的羅厘,前往高文巴刹開檔時,在海軍部西路和兀蘭8道的交界處與汽車相撞,他當場被抛出車窗傷重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