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夫的機動休閑船艇駕駛執照(Power Pleasure Craft Driving License)也在去年被吊銷,他至今沒有申請重獲執照。
不過,船夫仍須確保救生設備齊全,且能隨時使用。但船上的兩個救生圈,其中一個沒被用到,另一個則被緊緊系著。涉事船夫陳來坤因上述理由,以及使用休閑船艇進行商業活動,觸犯海事局的兩項條例,被罰款650元。
針對船夫救人的步驟,海事局調查人員表示他的行爲符合救人的慣例,他當時已盡全力進行拯救。
驗屍庭今天(4月4日)針對死者的死因展開研訊。新加坡海事及港務管理局調查人員庭上敘述,劉冠德事發時坐在船尾突然站起,導致船只搖擺不定,使他失去平衡落入海中。
他當時跟船上所有人一樣,都沒穿上救生衣,一落水就被大浪沖走。陳來坤伸出魚竿嘗試把他拉上船,但魚竿斷成兩截。女性友人的兩名兒子拿著救生圈跳下水救人,陳來坤則切斷船錨線,把船駛靠近三人漂流處,將他們救起。
公司董事出海釣魚溺斃案,涉事的船艇類別沒規定乘客必須穿上救生衣、船夫也不用通知乘客安全須知,海事局表示將探討加強相關安全意識。
調查人員指出,根據紅十字會的建議,若有人落水,船上的人應該嘗試伸出物品讓對方抓住,或丟救生設備給他們。爲了確保安全,救援者不應自己跳下水救人。
庭上揭露,根據海事局現有規則,涉事的休閑船艇不必確保所有乘客穿上救生衣,船夫也無須在出發前通知乘客安全須知。
衆人立刻爲劉冠德進行心髒複蘇術,但他仍然沒有反應。衆人立即把船開到新加坡遊艇俱樂部求救,由救援人員送往國大醫院,無奈他隨後宣告不治。
包括死者妻子在內的家屬今早出庭,通過律師發問,想了解船艇的安全設施是否足夠,以及船夫是否有根據規則救人。
2021年1月30日下午3時許,劉冠德(45歲,數據咨詢公司董事經理)與一名女性友人和她的兩個兒子,跟隨陳來坤(50歲,魚販)的機動休閑船艇出海釣魚,在毛廣島附近海域不慎落水,送院搶救後不治。
海事局事後采取行動加強海上安全意識,除了鼓勵乘客穿好救生衣,也通知機動休閑船艇駕駛執照課程導師,提醒船艇駕駛員進行安全簡報。當局也考慮把基本緊急救援和心髒複蘇術知識,納入機動休閑船艇駕駛執照的課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