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受害少女不疑有詐,都按指示拍下照片發給他。
調查顯示,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間,共有34名少女在被告的威逼利誘下,傳了數百張性感照及裸照給被告。
他先假冒女子設立賬號,並向這些少女發電郵,謊稱自己是一名著名模特兒公司的“女經紀”,正在招聘“網紅”。
有些少女發照片給被告後,才覺得不妥,停止與被告聯系,但她們沒報警處理。
根據案情,被告在2017年10月開始,通過社交平台Instagram找尋目標,專挑漂亮少女下手。
其中,最小的受害者年僅11歲,更有一名15歲少女前後發了近70張照片給被告。
其中一次,被告還謊稱自己是“女經紀”的老公,如果少女不發裸照,“懷孕”的“女經紀”就會失業,原本不想發裸照的女生最終心軟答應。
他也稱,公司正在進行“海選”,40多名應征者中只有10個人能夠成爲“網紅”,誘導她們拍下性感照和裸照,以此展現“自信”或“潛質”。
爲了誘騙少女上鈎,被告稱少女只要穿他寄過去的衣服,拍下照片發給他就能應征網紅工作。若成功獲聘,少女除了可獲得免費衣服,還可以每天賺取50元。
但法官下判時同意控方立場,並指受害者人數多,被告明顯精心策劃犯案,有必要嚴懲。
現年25歲的陳俊傑(譯音)被控37項控狀,包括性剝削未成年少女和欺騙。他昨天承認其中11項,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後,被判坐牢三年半。
男子假稱是著名模特兒公司的女經紀,佯裝在網上招聘女網紅,還以免費衣服和酬勞當誘餌,前後在七個月內誘騙34名少女拍下性感照和裸照發給他,昨天被判坐牢三年半。
被告多次得逞後愈發大膽,在2018年5月收到13歲少女的裸照後,一人分飾兩角以“男助理”身份恐嚇威脅少女與他發生性行爲,否則會把裸照公開。不過,少女決定告訴母親,並在母親的陪伴下報警,才揭發被告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