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也正探討如何同新成立的非政府組織——新加坡婦女發展與支援組織(SG Her Empowerment,簡稱SHE)合作。
設立新指揮處是爲了改善查案過程,其他三方面包括加強警員培訓、強化與社區夥伴的合作爲受害者提供更多援助,以及提高公衆對查案過程和法庭程序的認識。內政部和律政部曾于2016年進行過一輪檢討。
研討會結合線上與線下的方式進行,約200名警員與來自總檢查署、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和竹腳婦幼醫院等夥伴機構的代表參加。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昨天在首屆性侵害關懷意識研討會(Sexual Assault Awareness Seminar)致辭時舉這起懸案爲例,談及脫氧核糖核酸(DNA)在幫助警方破案上扮演的關鍵角色。
它的工作範圍包括爲遭遇網絡傷害的受害者提供一站式援助、協助簡化受害人取下網上有害內容的程序,以及與新加坡律師公會合作爲受害人提供免費法律咨詢。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昨天出席首屆性侵害關懷意識研討會時舉例說,若不是有采集和保留DNA證據的權力,強奸犯或許不會落網。“我們因此正研究采集和保留樣本的權力,並適時做出宣布。”
從明年起,這些案件一並交由性罪案與家庭暴力指揮處(Sexual Crime and Family Violence Command)負責。組成團隊的警員具備辦理相關案件的經驗,對受害人的遭遇,也善于敏感處理,更多詳情稍遲公布。
一起強奸懸案10多年未破,警方最終憑著脫氧核糖核酸對比,揪出真凶。當局往後將加強采集和保留脫氧核糖核酸證據的能力,內政部日後會公布詳情。
警方明年設新指揮處 專處理家暴與性罪案
他說:“若不是有采集和保留DNA證據的權力,這名強奸犯或許就不會落網。我們因此正在研究這個采集和保留樣本的權力,並會適時做出宣布。”
尚穆根說:“大家應該知道,我們在處理性罪案方面采取非常強硬和堅定的態度。這些年來我們無論是在法律上或程序上都做了許多調整,確保我們能妥善處理這個問題。”
在社區合作方面,警方有意同關懷家暴援助中心合作,把受害人轉介給援助中心,讓他們在案件調查期間和調查結束之後都能獲得幫助,包括接受輔導,與警方現有的受害者關懷服務計劃相輔相成。
目前,嚴重性罪案如強奸和嚴重性侵案等,由刑事偵查局的嚴重性罪案組處理。一般性罪案如非禮、性侵未成年人,以及不涉及加重刑罰因素的性侵案則由個別警署負責。
探討與婦女組織合作 援助網絡罪案受害人
2002年,一名年輕木匠虜拐和強奸12歲女童後逍遙法外多年。12年後他犯下偷竊罪被捕,警方通過對比當年留下的DNA樣本,最終確認他是強奸犯。他在2016年被判坐牢16年半和鞭打18下。
就DNA對辦案的重要性,新加坡警察部隊首席專才(調查)梁麗萍警監受訪時說,DNA是一個非常有用的工具,尤其有利于性罪案的調查,只要有了DNA證據,加害者就無從狡辯。
尚穆根在警察部隊配合國際性侵害意識月而主辦的研討會上也宣布,警察部隊接下來會從四個方面著手檢討性罪案的處理方式,包括在明年設立新指揮處,集中處理所有性罪案和家庭暴力案件。
政府去年設立專門應對網絡傷害的群策群力行動聯盟“陽光聯盟”,而SHE的成立源自陽光聯盟的構想,它本月注冊成爲慈善機構,由陽光聯盟成員、義正律師事務所聯合管理合夥人張祉盈領導。
此外,警隊也會安排查案人員和前線警員接受定期培訓,包括罪案調查、如何對待受害者和參加與性罪案相關的研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