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告透露,由于沒提供清潔時間表、食品供應商名單和確保攤販人員接受過必要的食品衛生培訓,食品局不批准Event Business Management公司,要求在本月9日至24日舉辦齋戒月市集的申請。
食品局強調,違法者一旦罪名成立,可判罰款不超過一萬元。重犯者可罰款不超過兩萬元,或監禁不超過三個月,或兩者兼施。
沒取得臨時市集准證,卻不顧警告執意營業,一家活動籌辦公司被令暫停在白沙E!Hub@Downtown East商場舉辦的齋戒月市集。
盡管食品局昨天已發出警告,但上述公司沒有理會。食品局今天下令齋戒月市集暫停營業,並會采取執法行動,對付沒有取得臨時市集准證卻執意營業的業者。
食品局今天(4月12日)發文告指出,該局執法人員昨天發現Event Business Management私人有限公司,在沒有取得臨時市集准證的情況下,自本月9日起非法在商場舉辦齋戒月市集活動。當時有八個攤位正在營業。
根據環境公共衛生法令,任何業者要舉辦臨時市集,須至少在活動前兩個星期向食品局提交臨時准證申請,以確保他們遵守食品安全措施。臨時市集上的食品和飲料攤位,須向食品局注冊,售賣食品的攤販須通過強制性食品安全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