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的防疫條例規定,搭乘地鐵等交通工具時,公衆仍需戴好口罩。
根據煙草法令,本地禁止進口、分銷、銷售包括電子煙及其配件。一旦罪成,初犯者可面對最高1萬元罰款,最長六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可面對最高2萬元罰款,監禁最長12個月或兩者兼施。非法購買、使用電子煙的違例者也可被罰款最多2000元。
網上視頻顯示,該名中年男子當時坐在地鐵車廂內的保留座位(reserved seating),還將自己的背包放在旁邊的空位上。他脫下口罩,一邊低頭滑著手機,一邊抽著電子煙,還大口吐出煙霧。旁邊的乘客只能將頭扭到另一側,疑似在閃避煙霧。
根據環境局網站,爲保護非吸煙者不在通勤時吸入二手煙,本地所有公共交通工具都禁止吸煙。若在公共交通工具內吸煙,會被罰款200元至1000元。
SMRT在回複媒體問詢時表示,目前已接獲通報,會嚴肅看待這種影響他人安全的行爲。SMRT鼓勵乘客時刻戴好口罩,遵守乘車的安全規則,一旦發現類似情況,應該立刻向工作人員通報。
男子被指在地鐵上摘下口罩大抽電子煙,車廂內煙霧缭繞,SMRT針對此事報警。
這起事件發生在上周四(4月7日)晚上8時25分左右,一名男子被拍下在東西線地鐵列車上吞雲吐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