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及時刹車避開前方車輛,律師緊急切換到左邊車道,結果撞倒一輛電單車,騎士倒地後又被後方羅厘碾過,頭頸重傷當場喪命。
這起車禍發生于2018年9月12日下午5時19分左右,地點位于亞逸拉惹快速公路朝往大士方向的路段,死者是來自馬來西亞的黃耀偉(譯音,33歲)。
根據案情,被告吳榮耀在案發時未注意到前方路段正在塞車,當前面汽車刹車時,被告沒有及時反應過來,在即將撞上前方汽車時,緊急將車頭左轉,結果撞倒了左後方的電單車,導致騎士連人帶車被拖到了右邊第三條車道,被來不及刹車的羅厘碾過,當場喪命。
由于事發突然,尾隨被告的多輛車子都刹車不及,導致四輛車子連環相撞,其中一輛車的乘客因此扭傷頸項。
根據案情,被告案發當天早晨5時30分就起床載送孩子上學。案發前,被告從他位于廣東民路的律師事務所開車前往武吉班讓,路經亞逸拉惹快速公路。
案展本月29日下判
被告當時在右邊第一條車道行駛,未注意到快速公路的前方路段正在塞車。當前面車子刹車時,被告沒有及時反應過來,在即將撞上前方車輛時,緊急將車頭左轉,結果撞倒左後方的一輛電單車。
被告吳榮耀(57歲)面對一項疏忽行爲導致他人死亡的控狀,他昨天認罪。
控方促請法官判被告至少坐牢三周和吊銷執照五年,被告律師則指被告身患疾病,若法官認爲被告有必要入獄,請求判他坐牢一周就好。法官表示需要時間考慮,案展本月29日下判。
庭上播放的行車記錄器畫面顯示,被告在前方轎車刹車數秒後才有所反應。主控官指出,被告沒看清路況,也沒與前方車輛保持安全距離才釀禍,而且就算爲了閃躲急轉方向,也沒必要橫跨兩條車道,造成致命連環車禍。
被告吳榮耀是本地一名執業30多年的刑事律師,曾參與“死罪法律援助計劃”,爲面對死刑的罪犯提供義務服務,也積極爲刑事法律援助計劃(CLAS)提供義務服務而曾獲獎。
被告的代表律師反駁,指被告並不是連環車禍的肇事者,而是其他車輛沒有注意安全距離才相撞。這起案件之前鬧上民事法庭,但被告並未被裁定須對其他車主負上任何民事責任。
被告沒馬上停下,電單車騎士連人帶車被拖到了右邊第三條車道,正好倒在一輛羅厘前面。羅厘來不及刹車,死者慘遭碾過,當場喪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