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官反駁說,衛生與科學局人員檢驗了被告的彈弓,發現彈珠能以每秒58米速度射出,射到窗戶時的速度是每秒約三四十米。
被告陳凡僑(譯音)在本月初承認行爲魯莽危害他人安危,主控官也把擁有攻擊性武器的罪行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警方接到兩戶人家通報後展開調查,先是在停車場頂層找到九顆彈珠,後來通過閉路電視追蹤到被告的下落,在被告住家逮捕他,並起獲七把彈弓和多顆彈珠。
隔年1月12日下午,被告彈弓射擊時再次失手,射中了對面組屋七樓一個單位的睡房玻璃窗。兩扇玻璃窗都被射穿,留下五分錢大小的洞孔。
法官昨天下判時說,被告就住在組屋區,而且明知自己技術不佳、頻頻射歪,不會沒想到朝對面組屋的方向發射彈珠,會危害到居民的安全。
案情顯示,被告2019年11月偶然在網購平台淘寶上看到有彈弓出售,價格非常便宜,引起他的注意。隔月,他到中國出差時,又觀看了一場彈弓射擊比賽,隨後還報名參與彈弓射擊課程,從此對彈弓産生濃厚興趣。
被告通常在早上或晚上練習,每次會在地上擺放幾個塑料瓶子當標靶,並面向後港9道第923座組屋的方向射擊。
法官下判時說,被告就住在組屋區,而且明知自己技術不佳、頻頻射歪,不會沒想到朝對面組屋的方向發射彈珠,會危害到居民的安全。
被告回新加坡後,通過淘寶購買了數把彈弓和彈珠,並在家裏設置兩個標靶練習。不久後,他轉移陣地,到住家附近的後港9道第933座多層停車場的頂層試身手。
法官也認爲被告非常魯莽,其所作所爲可謂反社會罪行,必須判處監禁,以儆效尤。
代表律師替被告求情時指出,被告不知道練習彈弓違法,而且彈弓射不死人,造成不了太大傷害,促請法官判他罰款及社區服務就好。
由于被告的技術太差,2019年12月25日晚上練習時,彈珠從他所在的停車場七樓頂層飛向對面組屋,把12樓一個組屋客廳的玻璃窗擊穿。
61歲男子到中國出差時愛看彈弓射擊比賽,回新加坡後網購彈弓並到停車場樓頂練習;由于功夫不到家,他數次彈弓失手,把對面組屋的玻璃窗擊穿。法官斥責被告明知自己“射不准”,還不斷在戶外彈弓射擊,危及他人安全,判他監禁三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