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客戶投訴誤導法庭 行爲嚴重失當
在法院舉行聆訊約20天前,羅德明與高天華會面時,就已經把他的指示告訴對方。接下來兩個多星期,羅德明數次發電郵給高天華,內容包括羅德明對男子立場的回應,以及他願意妥協的地方,但高天華都沒有回應。
三司認爲,高天華確實誤導助理主簿,而且他當時這麽做是因爲他不願承認自己的錯誤,即沒有詢問客戶的意見,但這個過錯不足以讓高天華完全失去當律師的資格。
大法官梅達順代表三司在日前發出的書面裁決中指出,這次的紀律制裁反映了律師必須公開且誠實地與客戶溝通的重要性。案件複雜、客戶刁難和時間壓力等因素都不足以成爲行事缺乏誠信的借口。
提出投訴的男子羅德明(譯音)是高天華的客戶,前者以妻子通奸爲由提出離婚,在2015年7月委托高天華爲代表律師。一名被指與妻子通奸的男子也被列爲離婚官司的共同答辯人,但男子不承認通奸,法院定在7月27日審理男子要求撤銷指控的申請。
羅德明之後終止高天華的服務,自行上訴,共同答辯人最終放棄辯護。他也向律師公會投訴高天華,指後者故意誤導法庭、違反他的指示和欺騙他等,專業行爲嚴重失當。案件在紀律審裁庭和高庭審理幾輪後,最終移交給三司特別庭于今年1月份審理。
最終,高天華與辯方律師在聆訊上同意刪除19個內容細節,包括14個羅德明已清楚向高天華表明他不願刪除的。羅德明得知聆訊結果後感到不滿意,數次指示高天華向法院提出上訴。高天華則一拖再拖,所給的理由包括他認爲上訴成功的機會不大,但他沒有說明,這是因爲所刪除的內容是在高天華同意的情況下執行的。
接受紀律處分的高天華任職于伊萊雅士事務所(Harry Elias Partnership),擁有21年的執業經驗,是一名資深的家事法律師。
在三司看來,高天華的不誠實行徑源于他不願認錯以及客戶關系處理不當,而非其人品有嚴重缺陷,他自己也沒有從不誠實的行爲獲利。因此三司認爲,撤銷他的執業資格長達三年即可,不必將他除名。
沒聯絡客戶稱“無法取得確認”
聆訊當天,高天華告訴助理主簿,他與辯方律師嘗試在一些官司內容上達成協議,可是他“無法取得客戶的確認”,但事實上,高天華並沒有聯絡羅德明。他也誤導法庭說,羅德明要挑戰辯方的所有提議,但其實羅德明已在電郵中告訴高天華,他願意在某些部分妥協。
不過,三司指出,高天華同意讓辯方刪除羅德明所在意的內容細節,這顯然違背了客戶的指示,而且高天華事後還故意向羅德明隱瞞實情。這番不誠實的行爲違反了律師專業操守,必須接受處分。
三司:不誠實違專業操守
資深律師爲客戶打離婚官司時,沒有按照客戶的指示行事,過程中誤導法庭稱聯絡不上客戶,事後還故意向客戶隱瞞實情。三司特別庭斥責律師行爲不誠實,撤銷他的執業資格長達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