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控方反駁指,被告沒有提供確鑿的證據,而且被告曾向警方坦承犯案,她與男友的對話記錄也顯示她曾多次恐嚇要向警方舉報男友,可見她有明確的動機。
警方接到通報後,迅速上門突擊男友和友人的住家,但並未搜出任何武器。
同年5月27日和28日,被告連續兩天匿名上警方網站謊報男友曾表明持有槍械,還指他和朋友家中有“武器庫”。
控方也指,被告創建新的電郵地址,並在網頁上開啓“隱形浏覽模式”(Incognito mode)後,才到警方網站匿名舉報,顯然是爲了逃避追查。
根據控方的結案陳詞,被告在2018年至2019年5月,與一名男子交往。
男友在2019年5月25日,與家人和兩個朋友同遊泰國曼谷,包括一名女性朋友。被告得知後,懷疑男友劈腿,兩人爲此激烈爭吵。
法官反駁指被告明顯缺乏悔意,根本談不上改造潛能,最終判她坐牢10周。
辯稱見男友和友人把玩武器
控方訓斥,被告爲了私仇報假案,導致警方出動超過20名警員展開調查,浪費公共資源,而且被告預謀捏造故事,對無辜的人做出嚴重的指控,罪責和造成的傷害相當重。
被告林敏(譯音,28歲)面對兩項報假案的控狀,她原本在去年1月認罪,但在判刑前突然反悔。案件後來展開審訊,法官判她罪成,今天(4月26日)判她坐牢10周。她不服所判,對此提出上訴。
懷疑男友劈腿,女子惱羞成怒故意匿名向警方謊報男友持有槍械,還和友人走私危險武器,甚至指他們家中有“武器庫”,害兩人被警方上門突擊搜查和審問。
被告抗辯時稱,她曾目睹男友和友人把玩一些武器,並把裝有武器的盒子交給其他人,男友也曾稱自己持有槍械。
控方:開新郵址匿名舉報
被告也謊稱,男友和友人非法走私武器轉售他人,並在新馬兩地幹下不法勾當,他們“對社會構成威脅”,更附上男友和他朋友的住址。
法官:明顯缺悔意
律師則指,被告案發時患有持續性抑郁症,她當時只是一時反常作出這樣的舉動,但她即將大學畢業,而且再犯率低,懇請法官判她緩刑監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