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身上有刀,逼迫受害者服從,33歲男子涉嫌清晨在健身角落強奸61歲婦女。
若強奸罪名成立,被告可面臨八年至20年監禁,及打鞭至少12下。
爲了保護受害者,媒體不可報道受害者的名字及案發地點。然而,從被告名字可以見報的情形推斷,被告與受害者相信是素不相識的。
法官最終駁回保釋請求,指被告在上次保釋期間涉嫌犯下更嚴重的罪行,不該再被保釋。案展至7月7日再過堂。
不准再獲保釋
父親聽聞控狀之後一臉驚訝,但他回過神之後還是表示願意繼續爲兒子做擔保,懇請法官批准他的請求。
早前已被控其他刑事罪的被告伊穆蘭(Imran Syafiq Bin Mohamed Rashid),這回涉嫌在保釋期間犯下強奸罪行。他已于上周五(5月20日)被加控強奸罪,目前面對控狀有22項,其中還包括破門行竊、刑事擅闖、抵觸公路交通法令等。
被告案發隔天被捕,過後便一直還押至今。案件今天(5月26日)再過堂時,他通過視訊要求保釋。
被告表示,再過兩天就是母親的生日,他希望法官看在自己過去兩周都“乖乖聽話”,聽從調查官指示的份上,允許他保釋外出替母親慶生。被告也說家裏有妻小,想陪伴在家人身邊。
根據控狀,被告涉嫌在5月13日清晨5時至6時之間,在某處的健身角落強奸一名61歲婦女。被告當時告訴婦女,自己身上懷刀,讓婦女感到畏懼而服從。
被告的父親也出庭表示願意當兒子的擔保人,並表示會督促兒子,但他對兒子被控強奸一事完全不知情。法官指示通譯員讀出罪狀後再問父親:“這個罪行發生在保釋期間,當時的擔保人是你,你還有什麽要說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