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曾在結案陳詞中提到,受害人謝琴海是被告的常客,被告常送她去洗腎,並接她回家。兩人逐漸熟絡後,謝琴海認被告爲幹兒子。
聞判後,律師代表被告表示有意上訴,被告得以2萬元繼續保釋在外。(人名譯音)
46歲的蘇漢雄面對一項失信罪,他不認罪,經過審訊後被判罪名成立。
被告的代表律師則提到被告的身體狀況欠佳,行動不便又有心髒問題,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法官下判時說,被告毫無悔意,也沒有做出賠償,有過同類罪行的前科,因此判他坐牢10周。
綜上所述,控方促請法官判被告坐牢10到12周,以達阻嚇作用。
2018年10月4日,謝琴海通知被告錢已過賬,不斷催促被告提錢給她,但被告一再拖延,還聲稱銀行戶頭被凍結。謝琴海最終在朋友的勸說下,于10月7日報警。
後來,謝琴海墜入網絡愛情騙子的圈套,爲了情郎,找被告借出銀行戶頭收下2萬元贓款,再讓被告提錢出來給她。
私召車司機不承認私吞“幹媽”2萬元,堅稱自己已經把錢還她,早前被判罪成的他,今早(5月26日)被判坐牢10周。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2年5月26日的《新明日報》。
控方今早爲判刑陳詞時說,此案涉及2萬元的高額款項,被告背叛了幹媽對他的信任,被控後還不認罪,可見他毫無悔意,而他也有失信的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