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事後把紙牌撕掉並丟進附近的垃圾桶。
法官給予辯方時間提呈文件,案件明天(31日)續審。(部分人名譯音)
辯方律師認爲,被告當時只是表達對公共健康的關心,而非進行宣傳,律師也指控狀內容含糊不清而且存在缺陷,因此提出“無須答辯”(no case to answer)的訴求,意思是辯方認爲控方沒有足夠證據提控,請法官判被告無罪釋放。
沈培軒以控方證人的身份供證時表示,當時他只是配合吳家和的要求,事先不知道照片內容。辯方律師林鼎盤問證人時指出,其實是沈培軒向被告提議到移民與關卡局大廈外拍照,對此,沈培軒表示他不記得當時的情況。
在網上看到貼文後決定舉報吳家和的公衆李瑞安(24歲)也上庭供證。林鼎進行盤問李瑞安時,問他爲什麽讓覺得被告的行爲觸犯法律,並搬出其他案件做對比,詢問他關于這些案件的個人意見。但法官指出,審訊的重點不在于報案人或公衆的意見,而是法律如何诠釋被告的行爲。
涉嫌在移民與關卡局大廈外舉寫著標語的紙牌示威,呼籲政府禁止來自印度的航班,社運人士吳家和不承認抵觸公共秩序法令,以及拒絕在警方口供書上簽名的兩項罪名,案件今天(5月30日)開審。
被告吳家和(60歲)曾在前年大選代表人民之聲黨競選白沙—榜鵝集選區議席,也發起幫助無家可歸人士的慈善活動。
吳家和在照片中,手握寫著“請禁止所有來自印度的航班,我們不是種族歧視!只是謹慎而已”的紙牌。他隨後把照片上傳至面簿,並在照片添加“停止屠殺新加坡人關閉邊境”,“拯救新加坡”等語句。截止今年5月,其中一個面簿貼文已獲得2500次轉發及3700次點贊。
庭上播出的電眼畫面顯示,被告與沈培軒走到移民與關卡局大廈外的橋邊,被告跟著高舉寫著標語的紙牌,後者則使用手機爲他拍照。
據控辯雙方同意的案情,吳家和在去年5月1日早上11時30分至11時42分許,與另一男子沈培軒(29歲)到移民與關卡局大廈附近的三個地點拍照。
警方調查人員上證人欄時敘述,吳家和去年5月11日到勿洛警署錄口供,但他事後拒絕在口供書簽名,即使調查人員數次提醒他可能因此觸犯法律,他也不予理會。被告當時拒絕簽名,理由是他稱自己不能獲得這份口供書,當時沒有代表律師。